第17章 晚餐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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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飞扬,你懂得真多。”
看着手里的中药方子,叶小桐由衷赞叹道,雪白的小脸涨得红彤彤的,煞是娇艳。
燕飞扬笑笑,随即正色说道:“阿姨,尽早搬家,这是关键。”
到了这当口,叶妈妈对燕飞扬那一丝疑虑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闻言连连点头,一叠声答应:“好好,我们这几天就搬……反正这房子太大,家里没……男人,住着心里也不踏实……”
说着,眼里泪光莹然,显然是想起了故去的丈夫。
其实,叶冠军新丧未久,如果不是因为紧接着发生了那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只怕她们母女眼下都还沉浸在对亡者的思念之中,难以自拔。
姜鸿盛这么横插一竿子进来,顿时将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了。
燕飞扬颔首称是。
房子太大人太少,本也是阳宅风水中的一大忌讳,谓之宅大欺人,乃凶险之兆。
“吃饭咯……”
保姆大嫂高声招呼起来。
这位保姆四十几岁,身高体壮,粗手大脚,干活很利索,原本是叶妈妈老家的一个亲戚,论起来要尊称一声“嫂子”。自从叶妈妈身体垮了之后,这些年一直都在叶家帮忙,照顾一家大小,十分尽职尽责。
如今叶冠军过世,叶家麻烦不断,往日亲近之人唯恐惹火烧身,都渐渐疏远,唯独这位保姆大嫂还在“坚守岗位”,也算难得。
仗义每多屠狗辈,是之谓也。
“小燕,小李,进屋吃饭吧。”
燕飞扬微笑说道:“阿姨,就在院子里吃吧,空气更清新。”
“好好,那就在院子里吃。”
叶妈妈对女儿这位年轻的同学,早已刮目相看,自然是一口答应。
当下保姆大嫂将饭菜端到外间,叶小桐在一旁帮忙,她性格文静,做这些事情也是轻手轻脚,却绝不会让人忽视她的存在。
今儿晚上的主菜是一大盘鸡肉,用辣椒,五花肉伴着爆炒,再加油豆腐,用大海碗堆尖一碗,油津津的,红绿相间,当真是色香味俱全,令人一见之下,便即食指大动。
另外还有一碗水煮鱼,一碗墨鱼炖猪肚,一碗炒苦瓜,一碗白菜,在桌子上围成一圈,热气腾腾的,煞是诱人。
“小燕,小李,喝点酒吧?听小桐说,你们也喝酒的……”
叶妈妈微笑问道。
看来叶小桐对他们的情况打听得还很清楚。
燕飞扬便瞥了叶小桐一眼,叶小桐俏脸一红,微微侧过头去,轻轻咬了咬嘴唇。
“那就喝点?”
李无归望向燕飞扬。
燕飞扬笑了笑。
叶小桐说得没错,他们是喝酒的,不过叶小桐绝不知道,他们喝的到底是什么酒。那种酒,每一小杯都需要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去炼化,去吸收。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一不小心误饮了那酒,只怕浑身上下都会烧成一团火。
“小桐,去倒酒……”
见燕飞扬点头,叶妈妈忙即吩咐女儿。
往日叶冠军在家,也喜欢小酌一杯,通常都是叶小桐给爸爸斟酒。叶冠军也很享受这种天伦之乐,每次从女儿手里接过酒杯,都笑呵呵的。
不一会,叶小桐端着两个玻璃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玻璃杯不小,是那种能装三两多的大酒杯,里面装的酒浆黄澄澄的,如同琥珀一般,透着一股药香,倒也颇为诱人。
“这是小桐爸爸以前喜欢喝的药酒,酒还可以,药材也是经过挑选的,还算不错。”
叶妈妈说道。
叶冠军在卫周也要算是声名在外的“富豪”,虽然和大都市的真正富豪比起来,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土豹子,不过在西南小城,就很了不得了。泡个药酒,自然要用上等的药材和酒水。
燕飞扬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轻轻一嗅,便微笑着点了点头。
酒是好酒,药也是好药。
“小燕,小李,我不能喝酒,以茶代酒,敬你们一杯,谢谢你们在学校里帮了小桐那么大的忙!”
叶妈妈举起茶杯,客客气气地说道。
“哪里哪里,阿姨太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李无归连连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别看李无归出手时毫不留情,归根到底,他也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罢了。
燕飞扬轻轻一笑,不说话,只是举起了酒杯。
晚饭的气氛颇为温馨。
“来来,小燕,吃菜,年轻人要多吃点……你老家是哪里的?”
“阿姨,我们老家是吴山的。”
叶妈妈吃了一惊,显然对这个答案有些意想不到。
在卫周,吴山基本就代表着闭塞,贫穷,愚昧和落后。卫周地处... -->>
“燕飞扬,你懂得真多。”
看着手里的中药方子,叶小桐由衷赞叹道,雪白的小脸涨得红彤彤的,煞是娇艳。
燕飞扬笑笑,随即正色说道:“阿姨,尽早搬家,这是关键。”
到了这当口,叶妈妈对燕飞扬那一丝疑虑早已抛到九霄云外,闻言连连点头,一叠声答应:“好好,我们这几天就搬……反正这房子太大,家里没……男人,住着心里也不踏实……”
说着,眼里泪光莹然,显然是想起了故去的丈夫。
其实,叶冠军新丧未久,如果不是因为紧接着发生了那么多出乎意料的事情,只怕她们母女眼下都还沉浸在对亡者的思念之中,难以自拔。
姜鸿盛这么横插一竿子进来,顿时将一切都搅得乱七八糟了。
燕飞扬颔首称是。
房子太大人太少,本也是阳宅风水中的一大忌讳,谓之宅大欺人,乃凶险之兆。
“吃饭咯……”
保姆大嫂高声招呼起来。
这位保姆四十几岁,身高体壮,粗手大脚,干活很利索,原本是叶妈妈老家的一个亲戚,论起来要尊称一声“嫂子”。自从叶妈妈身体垮了之后,这些年一直都在叶家帮忙,照顾一家大小,十分尽职尽责。
如今叶冠军过世,叶家麻烦不断,往日亲近之人唯恐惹火烧身,都渐渐疏远,唯独这位保姆大嫂还在“坚守岗位”,也算难得。
仗义每多屠狗辈,是之谓也。
“小燕,小李,进屋吃饭吧。”
燕飞扬微笑说道:“阿姨,就在院子里吃吧,空气更清新。”
“好好,那就在院子里吃。”
叶妈妈对女儿这位年轻的同学,早已刮目相看,自然是一口答应。
当下保姆大嫂将饭菜端到外间,叶小桐在一旁帮忙,她性格文静,做这些事情也是轻手轻脚,却绝不会让人忽视她的存在。
今儿晚上的主菜是一大盘鸡肉,用辣椒,五花肉伴着爆炒,再加油豆腐,用大海碗堆尖一碗,油津津的,红绿相间,当真是色香味俱全,令人一见之下,便即食指大动。
另外还有一碗水煮鱼,一碗墨鱼炖猪肚,一碗炒苦瓜,一碗白菜,在桌子上围成一圈,热气腾腾的,煞是诱人。
“小燕,小李,喝点酒吧?听小桐说,你们也喝酒的……”
叶妈妈微笑问道。
看来叶小桐对他们的情况打听得还很清楚。
燕飞扬便瞥了叶小桐一眼,叶小桐俏脸一红,微微侧过头去,轻轻咬了咬嘴唇。
“那就喝点?”
李无归望向燕飞扬。
燕飞扬笑了笑。
叶小桐说得没错,他们是喝酒的,不过叶小桐绝不知道,他们喝的到底是什么酒。那种酒,每一小杯都需要他们用一整天的时间去炼化,去吸收。
如果是不知情的人,一不小心误饮了那酒,只怕浑身上下都会烧成一团火。
“小桐,去倒酒……”
见燕飞扬点头,叶妈妈忙即吩咐女儿。
往日叶冠军在家,也喜欢小酌一杯,通常都是叶小桐给爸爸斟酒。叶冠军也很享受这种天伦之乐,每次从女儿手里接过酒杯,都笑呵呵的。
不一会,叶小桐端着两个玻璃杯,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
玻璃杯不小,是那种能装三两多的大酒杯,里面装的酒浆黄澄澄的,如同琥珀一般,透着一股药香,倒也颇为诱人。
“这是小桐爸爸以前喜欢喝的药酒,酒还可以,药材也是经过挑选的,还算不错。”
叶妈妈说道。
叶冠军在卫周也要算是声名在外的“富豪”,虽然和大都市的真正富豪比起来,最多只能算是一个土豹子,不过在西南小城,就很了不得了。泡个药酒,自然要用上等的药材和酒水。
燕飞扬端起酒杯,放在鼻子下轻轻一嗅,便微笑着点了点头。
酒是好酒,药也是好药。
“小燕,小李,我不能喝酒,以茶代酒,敬你们一杯,谢谢你们在学校里帮了小桐那么大的忙!”
叶妈妈举起茶杯,客客气气地说道。
“哪里哪里,阿姨太客气了,不过是举手之劳……”
李无归连连摆手,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别看李无归出手时毫不留情,归根到底,他也还只是一个十八岁的高中生罢了。
燕飞扬轻轻一笑,不说话,只是举起了酒杯。
晚饭的气氛颇为温馨。
“来来,小燕,吃菜,年轻人要多吃点……你老家是哪里的?”
“阿姨,我们老家是吴山的。”
叶妈妈吃了一惊,显然对这个答案有些意想不到。
在卫周,吴山基本就代表着闭塞,贫穷,愚昧和落后。卫周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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