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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好了今天要相亲,地点时间我都给你写好了,到时候要是给我放鸽子,小心你的皮!”
“知道了知道了,一大早上的催什么催,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挂了!”
“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啊,不许迟到不许放鸽子!”
“妈,你还没进入老年期呢,怎么这么啰嗦!知道了!”
“啪!”将手机扔到床尾,莫瑶烦躁地抓抓脑袋,从床上狼狈爬起。
才早上九点钟,就各种电话催催催催,想睡个懒觉都不行,要知道她不停穿梭于各种世界,心神俱累好不好!
尤其是上个世界,一去就是十一年,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好在幸福即将到手后,林湘终于不再做鸵鸟,勇敢找回自己,然后把她踢回来了。
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她已经厌烦了这种不停穿越情节,变成一个个悲催的女主,熬到结果,总是好的。
“喵——”手机砸得方位不对,把正在睡觉的大猫生生砸醒了,白猫呲牙咧嘴朝她喵了一声,表示眼中的抗议和不满。
“凶什么凶,爬上我的床你还有理了,你看我像是喜欢跟宠物同床共寝的好女人吗?”莫瑶挪着身子过去,毫不客气捏起它的脖子皮,将它整个往床下丢去,“我警告你,不管你是不是病患,下次要是再在床上见到你,我一定把你丢出去压马路。”
“喵——”
“叫什么叫,还有意见不成!”一枕头砸过去,莫瑶一脸凶恶,咬牙切齿,“小动物皮毛什么痒得紧,你爬上我的床,我还得洗床单,你给我滚!”
其实跟秦洛在一起久了,她也有点洁癖了——当然,这洁癖仅限于她自己的身体。
多洗澡勤换衣服,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把乱糟糟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一丝不染,那还是等下辈子吧。
502不是寻常的猫,这猫通人性,不怕说话听不懂,估计是她也是炸毛了,没敢再叫,只是一溜儿离开了。
但是离开前,把她鞋子也一并咬走了。
“502,你有病吧?”她睡觉前这猫还奄奄一息的,睡醒后万般精神不说,还开始折腾其主人来了?
502没说话,而是窜进了洗手间,把她的鞋子扔进马桶里。
莫瑶傻了会儿眼,光着脚丫子就去逮那只死猫,“麻麻个球,是老娘太好说话了吗,今天居然还被一只猫给欺负!今天不撸掉你一身毛,我非得改写宠文不可!”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适合写宠文的料子。
因为那只猫身手矫健,一溜儿窜到楼下去了,她的租房住在五楼,根本不可能学着那只猫跳楼——她暂时还没对人生绝望呢!
虽然在网络上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实际上她口袋里的钱并不多,没其他,月光族,有钱就大把大把花掉,没钱就饿着肚子啃泡面。
所以说,像她这样又懒又穷又贪吃的女人,家里面的衣服鞋子也不多。尽管爱美,但比起美人,她更倾向于做个吃货,别人的钱大都用去打扮自己买衣服购鞋子,而她的钱,都被吃了。
由于不常出门,她的鞋子大多都是凉鞋人字拖,然后还有一双跑鞋,跑鞋被猫扔进马桶里,她就只能穿着拖鞋去相亲了。
为了避免老妈的啰啰嗦嗦,她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出门,等到约定咖啡馆的时候,对方还需要二十分钟才能赶到。
无聊之际,她不由得踹了踹桌下的那只猫一脚,“你丫简直闲得蛋疼,在家休息不好吗?非得跟我亦步亦趋,是打定主意要当502了是吧?”
“喵!”白猫对她叫了一声,继续靠着她的脚睡觉。
莫瑶斜它一眼,一股恶趣味油然产生:“我说502,你老是喜欢蹭着我的脚丫子,难道你不知道我有脚臭,而且特别不爱洗脚吗?”
很明显的,她能看到桌下那只装死的猫身子一颤,似乎被她恶心得不行,但也仅是一颤,又恢复了沉沉的睡眠状态。
“看样子还真是想赖定我了!”莫瑶无奈,又踢了它两脚,但伸脚过去,触感软绵绵的,毛茸茸的,特别舒服有质感,她动作不觉放轻下来。
她最近在写一篇萌文,对各种小动物式的卖萌一点都招架不住。
“您好,请问您是莫瑶小姐吗?”正低头逗着猫,耳边忽然传来这么一句话。
莫瑶下意识抬眼,见得对方剑眉星目,鼻挺唇薄,五官精致,眼神不由得闪了闪,竟然下意识伸手,捉住他的肩膀:“是你!”
居然是两个世界前的男主——诸葛云袖。
她心神震动,目光飘离,根本不能置信。虽说书中人物不过是随手写出来,但她进入了那个世界,还被他用命相救,即使她不承认,但没有理由地,这个男人确实在她心上烙下一个伤疤——她还欠他一条命呢。
就算原本那个世界她是打算去虐他的,但那样的结局她还是无法忍受,所以那个人在她心中还是有些分量的。原以为一别便是生死两茫茫,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但突然的,他竟然出现了,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在她面前。
那么老天爷是什么意思?让他成为她的相亲对象,是打算让她以身相许去弥补这份愧疚么?
呸呸呸,想太多了,什么年代了,还有以身相许的观念。
心中百味陈杂,眼中也浮动许多的情绪,但张了张嘴,却只能说出那两个字。
对方眉目温和,虽然五官一样精致妖孽,却没有那人给予的压迫感,见她神情很激动,只是有礼貌微笑着:“小姐,我们认识吗?”
他的生疏有礼和诸葛云袖截然不同,仅仅是一句话,就透露了信息。
莫瑶轻叹口气,笔下的男主角跟现实中的人,到底是有差距的,虽然他为了她而死,但他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那个人是不可能在这里出现的。
天底下长得像的人那么多,说不定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于是讪然松开手,摇摇头:“对不起,只是因为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所以失态了。”
那人也不生气,微笑开口:“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也觉得小姐很是面善,说不定在哪里见过。”
这话明显是客套,莫瑶不知怎的心里却一阵悸动,好在她也不是小白的年轻丫头,看到帅哥就满眼桃花纷飞走不动路,很快就回过神来:“我就是莫瑶,你在找我?”
“您好,我叫沈力。”那男人笑着向她伸出手,眉眼温和,像极了一幅优美的画卷徐徐展开,散发出一种叫人无法移开视线的魅力,“很高兴认识你。”
沈力?竟然是她的相亲对象!
莫瑶愣了好一会儿,才伸手跟他握住:“很高兴认识你。”
这都什... -->>
“……说好了今天要相亲,地点时间我都给你写好了,到时候要是给我放鸽子,小心你的皮!”
“知道了知道了,一大早上的催什么催,还让不让人睡觉了!挂了!”
“记得我跟你说的话啊,不许迟到不许放鸽子!”
“妈,你还没进入老年期呢,怎么这么啰嗦!知道了!”
“啪!”将手机扔到床尾,莫瑶烦躁地抓抓脑袋,从床上狼狈爬起。
才早上九点钟,就各种电话催催催催,想睡个懒觉都不行,要知道她不停穿梭于各种世界,心神俱累好不好!
尤其是上个世界,一去就是十一年,简直不是人过的日子。
好在幸福即将到手后,林湘终于不再做鸵鸟,勇敢找回自己,然后把她踢回来了。
过程不重要,结果才重要。她已经厌烦了这种不停穿越情节,变成一个个悲催的女主,熬到结果,总是好的。
“喵——”手机砸得方位不对,把正在睡觉的大猫生生砸醒了,白猫呲牙咧嘴朝她喵了一声,表示眼中的抗议和不满。
“凶什么凶,爬上我的床你还有理了,你看我像是喜欢跟宠物同床共寝的好女人吗?”莫瑶挪着身子过去,毫不客气捏起它的脖子皮,将它整个往床下丢去,“我警告你,不管你是不是病患,下次要是再在床上见到你,我一定把你丢出去压马路。”
“喵——”
“叫什么叫,还有意见不成!”一枕头砸过去,莫瑶一脸凶恶,咬牙切齿,“小动物皮毛什么痒得紧,你爬上我的床,我还得洗床单,你给我滚!”
其实跟秦洛在一起久了,她也有点洁癖了——当然,这洁癖仅限于她自己的身体。
多洗澡勤换衣服,这些都没有问题,但把乱糟糟的屋子收拾得整整齐齐一丝不染,那还是等下辈子吧。
502不是寻常的猫,这猫通人性,不怕说话听不懂,估计是她也是炸毛了,没敢再叫,只是一溜儿离开了。
但是离开前,把她鞋子也一并咬走了。
“502,你有病吧?”她睡觉前这猫还奄奄一息的,睡醒后万般精神不说,还开始折腾其主人来了?
502没说话,而是窜进了洗手间,把她的鞋子扔进马桶里。
莫瑶傻了会儿眼,光着脚丫子就去逮那只死猫,“麻麻个球,是老娘太好说话了吗,今天居然还被一只猫给欺负!今天不撸掉你一身毛,我非得改写宠文不可!”
事实证明,她确实是适合写宠文的料子。
因为那只猫身手矫健,一溜儿窜到楼下去了,她的租房住在五楼,根本不可能学着那只猫跳楼——她暂时还没对人生绝望呢!
虽然在网络上已经是小有名气的作家,实际上她口袋里的钱并不多,没其他,月光族,有钱就大把大把花掉,没钱就饿着肚子啃泡面。
所以说,像她这样又懒又穷又贪吃的女人,家里面的衣服鞋子也不多。尽管爱美,但比起美人,她更倾向于做个吃货,别人的钱大都用去打扮自己买衣服购鞋子,而她的钱,都被吃了。
由于不常出门,她的鞋子大多都是凉鞋人字拖,然后还有一双跑鞋,跑鞋被猫扔进马桶里,她就只能穿着拖鞋去相亲了。
为了避免老妈的啰啰嗦嗦,她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出门,等到约定咖啡馆的时候,对方还需要二十分钟才能赶到。
无聊之际,她不由得踹了踹桌下的那只猫一脚,“你丫简直闲得蛋疼,在家休息不好吗?非得跟我亦步亦趋,是打定主意要当502了是吧?”
“喵!”白猫对她叫了一声,继续靠着她的脚睡觉。
莫瑶斜它一眼,一股恶趣味油然产生:“我说502,你老是喜欢蹭着我的脚丫子,难道你不知道我有脚臭,而且特别不爱洗脚吗?”
很明显的,她能看到桌下那只装死的猫身子一颤,似乎被她恶心得不行,但也仅是一颤,又恢复了沉沉的睡眠状态。
“看样子还真是想赖定我了!”莫瑶无奈,又踢了它两脚,但伸脚过去,触感软绵绵的,毛茸茸的,特别舒服有质感,她动作不觉放轻下来。
她最近在写一篇萌文,对各种小动物式的卖萌一点都招架不住。
“您好,请问您是莫瑶小姐吗?”正低头逗着猫,耳边忽然传来这么一句话。
莫瑶下意识抬眼,见得对方剑眉星目,鼻挺唇薄,五官精致,眼神不由得闪了闪,竟然下意识伸手,捉住他的肩膀:“是你!”
居然是两个世界前的男主——诸葛云袖。
她心神震动,目光飘离,根本不能置信。虽说书中人物不过是随手写出来,但她进入了那个世界,还被他用命相救,即使她不承认,但没有理由地,这个男人确实在她心上烙下一个伤疤——她还欠他一条命呢。
就算原本那个世界她是打算去虐他的,但那样的结局她还是无法忍受,所以那个人在她心中还是有些分量的。原以为一别便是生死两茫茫,再也没有见面的机会,但突然的,他竟然出现了,出现在现实生活中,出现在她面前。
那么老天爷是什么意思?让他成为她的相亲对象,是打算让她以身相许去弥补这份愧疚么?
呸呸呸,想太多了,什么年代了,还有以身相许的观念。
心中百味陈杂,眼中也浮动许多的情绪,但张了张嘴,却只能说出那两个字。
对方眉目温和,虽然五官一样精致妖孽,却没有那人给予的压迫感,见她神情很激动,只是有礼貌微笑着:“小姐,我们认识吗?”
他的生疏有礼和诸葛云袖截然不同,仅仅是一句话,就透露了信息。
莫瑶轻叹口气,笔下的男主角跟现实中的人,到底是有差距的,虽然他为了她而死,但他终究不属于这个世界,所以那个人是不可能在这里出现的。
天底下长得像的人那么多,说不定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于是讪然松开手,摇摇头:“对不起,只是因为你长得很像我的一位故人,所以失态了。”
那人也不生气,微笑开口:“也许这就是缘分吧,我也觉得小姐很是面善,说不定在哪里见过。”
这话明显是客套,莫瑶不知怎的心里却一阵悸动,好在她也不是小白的年轻丫头,看到帅哥就满眼桃花纷飞走不动路,很快就回过神来:“我就是莫瑶,你在找我?”
“您好,我叫沈力。”那男人笑着向她伸出手,眉眼温和,像极了一幅优美的画卷徐徐展开,散发出一种叫人无法移开视线的魅力,“很高兴认识你。”
沈力?竟然是她的相亲对象!
莫瑶愣了好一会儿,才伸手跟他握住:“很高兴认识你。”
这都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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