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小说网 tbxs.net,企划文案知识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p; (五)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六)凡认定企业的原创项目获得国家、省专项经费资助或奖励的,企业所在地区财政应按上级规定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对同时获得国家、省经费资助或奖励的,所在地区财政按最高额度予以配套。
(七)鼓励动漫产业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在相关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
(八)扶持我市动漫企业积累的公共产品和能共享的中间产品,有偿整合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动漫企业提供服务。
三、扶持项目和内容
自认定年度起,政府对动漫企业的研发、重大项目、市场拓展等给予适当的启动经费扶持、播出奖励、项目奖励,具体如下:
(一)原创动画影视作品
1.认定企业创作影视动画作品题材需经市动漫办审核通过,完成制作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按二维原创动画电视片每分钟800元、三维动画电视片每分钟1600元的标准,先予拨付不超过30%的项目扶持经费。原创动画电影完成制作并取得公映许可证后,按每分钟10000元的标准,先予拨付不超过30%的项目扶持经费。
2。经市动漫办审核,对正式播出的影视动画作品的播出奖励参照以下标准奖励: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不高于1600元;在地级市以上地方台播出的,每分钟奖励不高于800元;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原创动画电影按每分钟不高于1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多个台播出的,从高奖励,但不重复奖励。
由企业主创且主要投资的单部动画电视片的播出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单部原创动画电影的播出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原创漫画作品。企业或个人创作漫画作品题材经过市动漫办审核通过,在作品正式出版后,根据出版物页数,以每页50元的标准结算。每部原创漫画作品的项目扶持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原创游戏产品。企业创作游戏作品题材经过市动漫办审核通过,游戏正式上线运行后,对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游戏产品,依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码行数,按每行不高于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网络游戏项目扶持经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原创卡通形象推广及衍生产业。企业需向市动漫办提交卡通形象推广或衍生产业拓展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入选市动漫产业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的,项目完成后,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销售收入每新增500万元给予新增销售收入1%的奖励。
(五)研发(技术、创作)中心。鼓励企业、院校设立或合作设立以卡通形象推广及衍生产品产业化为目标的动漫游戏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如上述获得扶持或奖励的项目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运作,由市动漫办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资金。相关企业五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四、其他规定
(一)对国内外知名动漫公司申请进驻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并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经批准并认定为市动漫产业重点扶持单位后,可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对符合本意见扶持的项目,同时又符合其它相关产业政策资助条件的,以不重复并从高享受为原则予以资助扶持。
(三)对享受本意见规定政策的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本政策规定的扶持或奖励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照锡政发〔2011〕15号文件执行:崇安、南长、北塘由市级承担50%,区级承担50%;锡山、惠山、滨湖、新区由市级承担30%,区级承担70%。
五、相关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动漫办另行制订并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原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锡政发〔xx〕109号)及补充意见不再执行。江阴市、宜兴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意见。
p; (五)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企业出口动漫产品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出口退(免)税政策。
(六)凡认定企业的原创项目获得国家、省专项经费资助或奖励的,企业所在地区财政应按上级规定比例给予资金配套。对同时获得国家、省经费资助或奖励的,所在地区财政按最高额度予以配套。
(七)鼓励动漫产业优秀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符合条件的,在相关资金中给予优先支持。
(八)扶持我市动漫企业积累的公共产品和能共享的中间产品,有偿整合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小动漫企业提供服务。
三、扶持项目和内容
自认定年度起,政府对动漫企业的研发、重大项目、市场拓展等给予适当的启动经费扶持、播出奖励、项目奖励,具体如下:
(一)原创动画影视作品
1.认定企业创作影视动画作品题材需经市动漫办审核通过,完成制作并取得发行许可证后,按二维原创动画电视片每分钟800元、三维动画电视片每分钟1600元的标准,先予拨付不超过30%的项目扶持经费。原创动画电影完成制作并取得公映许可证后,按每分钟10000元的标准,先予拨付不超过30%的项目扶持经费。
2。经市动漫办审核,对正式播出的影视动画作品的播出奖励参照以下标准奖励:在中央台播出的二维动画片,每分钟奖励不高于1600元;在地级市以上地方台播出的,每分钟奖励不高于800元;三维在二维的基础上给予加倍奖励;原创动画电影按每分钟不高于10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多个台播出的,从高奖励,但不重复奖励。
由企业主创且主要投资的单部动画电视片的播出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单部原创动画电影的播出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原创漫画作品。企业或个人创作漫画作品题材经过市动漫办审核通过,在作品正式出版后,根据出版物页数,以每页50元的标准结算。每部原创漫画作品的项目扶持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
(三)原创游戏产品。企业创作游戏作品题材经过市动漫办审核通过,游戏正式上线运行后,对国家有关部门推荐的游戏产品,依照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代码行数,按每行不高于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每个网络游戏项目扶持经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原创卡通形象推广及衍生产业。企业需向市动漫办提交卡通形象推广或衍生产业拓展项目,经专家组评审入选市动漫产业年度重点扶持项目的,项目完成后,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企业销售收入每新增500万元给予新增销售收入1%的奖励。
(五)研发(技术、创作)中心。鼓励企业、院校设立或合作设立以卡通形象推广及衍生产品产业化为目标的动漫游戏产业研发(技术、创作)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
如上述获得扶持或奖励的项目未完成、或未通过验收、或未按运作,由市动漫办负责收回已拨付的资金。相关企业五年内不得申请相关项目。
四、其他规定
(一)对国内外知名动漫公司申请进驻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并设立总部、区域总部或研发中心的,经批准并认定为市动漫产业重点扶持单位后,可优先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二)对符合本意见扶持的项目,同时又符合其它相关产业政策资助条件的,以不重复并从高享受为原则予以资助扶持。
(三)对享受本意见规定政策的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年审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本政策规定的扶持或奖励由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按照锡政发〔2011〕15号文件执行:崇安、南长、北塘由市级承担50%,区级承担50%;锡山、惠山、滨湖、新区由市级承担30%,区级承担70%。
五、相关实施细则由市财政局、市动漫办另行制订并负责解释。
六、本意见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原关于鼓励和扶持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锡政发〔xx〕109号)及补充意见不再执行。江阴市、宜兴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