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小人物的往事和忧伤(3)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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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接上回。
7.大小
古语有云,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理论当权者此时强加罪名、抹黑并处死大小,无疑能打击对手。作为政治博弈的牺牲品,大小之死颇为冤枉。大小之死,是小人物的悲剧,更是以碧血丹心留给祖国法律的烙印。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公元前399年的希腊,苏格拉底饮下毒酒而死,死前,一如既往讨论哲学的苏格拉底使人崇敬。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公元1844年的希腊,大小被子弹射杀在刑场,死前,微笑着安慰众人的大小也使人肃然起敬。
被当权者迫害,公元263年,东方的嵇康死于非命。死前,一首《广陵散》留名于世。
被当权者迫害,公元1844年,西方的大小一命呜呼。死前,一封《我与法》留名于世。
这封信是给小爱父亲的,信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不知道受伤的你是否还活着。还记得我说战争结束后我们去看海吗?很抱歉,我可能要失信违约了。我反正也没有妻儿,如果你愿意,我的遗产就当做违约金吧。不算多,毕竟之前我也是“生产线”的一员,毕竟在军队里做文书的脑力劳动者也是生产嘛。写这封信倒不只是为了说违约和遗产的事情,还有就是我思想的事情。我可以死,但我不想被遗忘,尤其是我的思想。
我要死了,倒没有多悲伤。我知道,上边那些人进行了微操,但我毕竟是错了,确实应该死的。也许法律会一时矫正过直,即便是千年前的苏格拉底也不例外。但是,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只有在每个“苏格拉底”都服从法律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才有法治的保障。于是,我也心甘情愿的去死。不是为了某个阴谋,某人独裁或者暴民政治,而是为了社会,人民和法治。
我的身躯可以灭亡,但我希望留下独属于我的痕迹。写下这信,便是我的痕迹。我曾看到过一本书,这书出自启蒙运动之后,很抱歉我的记忆力没有那么好,没记住书名。只记得上面是关于废除死刑的,主要也就是想要从论证死刑没有效果来废除死刑。我想浅浅的写下我的观点。
第一条,书说“国家无权”。这个已经被卢梭(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法国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证伪了:“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他们同意,假如自己做了凶手的话,自己也得死。”其实就证明代表着所有,或者说大多数人意志的国家有权处决死刑犯人。其实这个命题也可以反证,为什么会有死刑?不就是危害极大吗?这时我们知道国家有军队,而军队的权责是什么想必你我作为军人都清楚。假如国家无权处死任何人,推知,那么其下属的军队也就没有权利杀人。进而那么已经变为敌人的人呢?当叛国公民已经危害并且继续持续,到所有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难道还不应该击毙吗?这是荒谬绝伦的。当死刑被废除时,军队就是非法的。否则,军队可以以借口击杀任何人。那么死刑的废除将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废除军队,这个国家也就没有一流的地位,丧权辱国,只能沦为他人的殖民地或者被保护国等等。相对于这个,我们曾用独立战争告诉世人,丧权辱国和身死沙场那个更可怕。
第二条和第三条,书说“死刑无威,以至于反”。即死刑持续时间短,犯人根本没有悔悟,对社会没有教育意义。同时,群众对死刑的围观也可能让群众怜悯罪犯,以至于起反效果。这个其实就是一个假说罢了,根本经不起推敲。说这么多,数据呢?多少人有感觉,多少人没感觉?怜悯占比还有人数呢?这些和地理有没有关系呢?……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其实就是作者心证,觉得就是这样的。这个连辩驳都没有必要,毕竟地域不同,结果不同。
第四条,书说“死刑凶残”。这个完全就是搞笑,没有任何证据和实验,逻辑链和证据链严重缺环。死刑杀人因为人们见得血多了,所以会导致人们变得凶残。照着这么个说法,那就是说渔夫吃鱼多所以游泳好等等,一样就是假设和心证,没有根据和道理。(这里作者想起了多年前的旧中国,那个时候天天有杀头的。要是真的会让人变得凶残,变得有血性的话,近代史的中国何至于此?人们怎么会如此麻木不仁?敌人又怎么能如此轻易地侵略?被宰的羔羊啊!为什么不奋起抵抗?)
第五条,书说“死刑无悔”。这个就是真小丑了。死刑的威慑力来源是什么?不就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条,死后无法反悔么?因为死刑无法反悔就禁止死刑就像因为枪弹能够杀人就让国家的军队也禁止枪弹一样,就像因为医生可能会治死病人就废除医生这个职业一样等等,纯纯无语事件。是的,死刑无法反悔,所以要慎用死刑,限制死刑。就像枪弹一样,民间确实也应该限制;医生也要考试排除巫医,庸医等等才能行医。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地废除死刑那就是傻瓜行为。而且这个早在古代先人就已经了解了,苏格拉底不正是被误判死刑了么?但是先人有说废除死刑吗?不!他们反而愿意挺身而出,慷慨赴死。以一个人的死,换整个法律系统的权威。用一个人最为宝贵的生命,告诉法律死刑应当慎用。死刑偶尔会判错,而且给判错的人是以毁灭性的打击,但这并不是死刑的错误,而是当时审判者的巨大失误!“杀人者,非我也,兵也。”,这句话最大笑话就是把人干的勾当强加到客观存在的物质上,从而掩盖自己的罪行!
系统误差是存在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为了追求理想的正义,多少人愿意以生命的代价去追求?而我,在监狱里早已想通了。我的祖国需要改革,这场战争我们胜利了,也失败了。而为了挽救我们的失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呐喊。
祖国需要改革。不论是法律系统还是政府部门,都需要新的血液!我知道,我的死对社会的意义,的确“很寥寥”。犹如平静的水中投进一个小石子,泛起一道涟漪,一时成为街头巷尾的话题。而涟漪终究会散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也会很快忘掉新闻,恢复往日的平静。我也有机会出去,但我不能接受。我必须用我的死,呐喊一声。没什么学识的我早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所以,就用我的生命,来作为开启祖国新纪元的信号吧!在淡红的血色中,我的同伴们必然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将更奋然地前行!]
当这封信到小爱家时,大小早已长眠于世。当父亲回到家后,第一次拆开信,大小早已闭目多月。
看着那用黑色墨水写下来的字,越来越触目惊心。这分明是黑色的字,却是让人感觉别样的红。
父亲的眼里早已充满了泪水,这应该是抵消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欢快。别了,朋友。
时间回到监狱里。
果然如大小所料,大小的死刑被强制通过,不论如何他都是要死的。以奥斯为首的当权者一度在报纸上叫嚣道:“当将军引导士兵哗变时,这已经是叛国罪!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叛国贼!”
当消息传到监狱里,狱友们都感叹佩服大小,当然,更多的是难过和不舍。>
书接上回。
7.大小
古语有云,正所谓:“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理论当权者此时强加罪名、抹黑并处死大小,无疑能打击对手。作为政治博弈的牺牲品,大小之死颇为冤枉。大小之死,是小人物的悲剧,更是以碧血丹心留给祖国法律的烙印。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公元前399年的希腊,苏格拉底饮下毒酒而死,死前,一如既往讨论哲学的苏格拉底使人崇敬。
为了维护法律权威,公元1844年的希腊,大小被子弹射杀在刑场,死前,微笑着安慰众人的大小也使人肃然起敬。
被当权者迫害,公元263年,东方的嵇康死于非命。死前,一首《广陵散》留名于世。
被当权者迫害,公元1844年,西方的大小一命呜呼。死前,一封《我与法》留名于世。
这封信是给小爱父亲的,信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不知道受伤的你是否还活着。还记得我说战争结束后我们去看海吗?很抱歉,我可能要失信违约了。我反正也没有妻儿,如果你愿意,我的遗产就当做违约金吧。不算多,毕竟之前我也是“生产线”的一员,毕竟在军队里做文书的脑力劳动者也是生产嘛。写这封信倒不只是为了说违约和遗产的事情,还有就是我思想的事情。我可以死,但我不想被遗忘,尤其是我的思想。
我要死了,倒没有多悲伤。我知道,上边那些人进行了微操,但我毕竟是错了,确实应该死的。也许法律会一时矫正过直,即便是千年前的苏格拉底也不例外。但是,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人必须遵守的法律,只有在每个“苏格拉底”都服从法律的基础上,我们的社会才有法治的保障。于是,我也心甘情愿的去死。不是为了某个阴谋,某人独裁或者暴民政治,而是为了社会,人民和法治。
我的身躯可以灭亡,但我希望留下独属于我的痕迹。写下这信,便是我的痕迹。我曾看到过一本书,这书出自启蒙运动之后,很抱歉我的记忆力没有那么好,没记住书名。只记得上面是关于废除死刑的,主要也就是想要从论证死刑没有效果来废除死刑。我想浅浅的写下我的观点。
第一条,书说“国家无权”。这个已经被卢梭(18世纪法国大革命的思想先驱,法国启蒙运动最卓越的代表人物之一)证伪了:“为了不至于成为凶手的牺牲品,所以他们同意,假如自己做了凶手的话,自己也得死。”其实就证明代表着所有,或者说大多数人意志的国家有权处决死刑犯人。其实这个命题也可以反证,为什么会有死刑?不就是危害极大吗?这时我们知道国家有军队,而军队的权责是什么想必你我作为军人都清楚。假如国家无权处死任何人,推知,那么其下属的军队也就没有权利杀人。进而那么已经变为敌人的人呢?当叛国公民已经危害并且继续持续,到所有人的利益甚至是生命,难道还不应该击毙吗?这是荒谬绝伦的。当死刑被废除时,军队就是非法的。否则,军队可以以借口击杀任何人。那么死刑的废除将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废除军队,这个国家也就没有一流的地位,丧权辱国,只能沦为他人的殖民地或者被保护国等等。相对于这个,我们曾用独立战争告诉世人,丧权辱国和身死沙场那个更可怕。
第二条和第三条,书说“死刑无威,以至于反”。即死刑持续时间短,犯人根本没有悔悟,对社会没有教育意义。同时,群众对死刑的围观也可能让群众怜悯罪犯,以至于起反效果。这个其实就是一个假说罢了,根本经不起推敲。说这么多,数据呢?多少人有感觉,多少人没感觉?怜悯占比还有人数呢?这些和地理有没有关系呢?……这些问题都没有答案,其实就是作者心证,觉得就是这样的。这个连辩驳都没有必要,毕竟地域不同,结果不同。
第四条,书说“死刑凶残”。这个完全就是搞笑,没有任何证据和实验,逻辑链和证据链严重缺环。死刑杀人因为人们见得血多了,所以会导致人们变得凶残。照着这么个说法,那就是说渔夫吃鱼多所以游泳好等等,一样就是假设和心证,没有根据和道理。(这里作者想起了多年前的旧中国,那个时候天天有杀头的。要是真的会让人变得凶残,变得有血性的话,近代史的中国何至于此?人们怎么会如此麻木不仁?敌人又怎么能如此轻易地侵略?被宰的羔羊啊!为什么不奋起抵抗?)
第五条,书说“死刑无悔”。这个就是真小丑了。死刑的威慑力来源是什么?不就是人的生命只有一条,死后无法反悔么?因为死刑无法反悔就禁止死刑就像因为枪弹能够杀人就让国家的军队也禁止枪弹一样,就像因为医生可能会治死病人就废除医生这个职业一样等等,纯纯无语事件。是的,死刑无法反悔,所以要慎用死刑,限制死刑。就像枪弹一样,民间确实也应该限制;医生也要考试排除巫医,庸医等等才能行医。不分青红皂白,一刀切地废除死刑那就是傻瓜行为。而且这个早在古代先人就已经了解了,苏格拉底不正是被误判死刑了么?但是先人有说废除死刑吗?不!他们反而愿意挺身而出,慷慨赴死。以一个人的死,换整个法律系统的权威。用一个人最为宝贵的生命,告诉法律死刑应当慎用。死刑偶尔会判错,而且给判错的人是以毁灭性的打击,但这并不是死刑的错误,而是当时审判者的巨大失误!“杀人者,非我也,兵也。”,这句话最大笑话就是把人干的勾当强加到客观存在的物质上,从而掩盖自己的罪行!
系统误差是存在的,世界上没有完美的事物。为了追求理想的正义,多少人愿意以生命的代价去追求?而我,在监狱里早已想通了。我的祖国需要改革,这场战争我们胜利了,也失败了。而为了挽救我们的失败,我愿意用我的生命去呐喊。
祖国需要改革。不论是法律系统还是政府部门,都需要新的血液!我知道,我的死对社会的意义,的确“很寥寥”。犹如平静的水中投进一个小石子,泛起一道涟漪,一时成为街头巷尾的话题。而涟漪终究会散去,消失得无影无踪,人们也会很快忘掉新闻,恢复往日的平静。我也有机会出去,但我不能接受。我必须用我的死,呐喊一声。没什么学识的我早已经没有什么作用了,所以,就用我的生命,来作为开启祖国新纪元的信号吧!在淡红的血色中,我的同伴们必然会依稀看见微茫的希望,将更奋然地前行!]
当这封信到小爱家时,大小早已长眠于世。当父亲回到家后,第一次拆开信,大小早已闭目多月。
看着那用黑色墨水写下来的字,越来越触目惊心。这分明是黑色的字,却是让人感觉别样的红。
父亲的眼里早已充满了泪水,这应该是抵消了第一次相见时的欢快。别了,朋友。
时间回到监狱里。
果然如大小所料,大小的死刑被强制通过,不论如何他都是要死的。以奥斯为首的当权者一度在报纸上叫嚣道:“当将军引导士兵哗变时,这已经是叛国罪!决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叛国贼!”
当消息传到监狱里,狱友们都感叹佩服大小,当然,更多的是难过和不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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