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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算是平安的揭过了,伴随着清晨的微光,大家一个接一个的起来了。看来昨晚鹏哥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睡觉都算踏实,只是夜寒难耐,终究不如在家。
我只是简单眯了一会儿,睡不着,或者还是担心有其他什么情况,赫莎的消失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有理由相信她应该还在这附近,毕竟当初艾达林交给她的任务,她不可能不去执行。
葫芦凑身儿过来说:“叶飞,咱们往哪儿走?”
我想了一下,叫过来鹏哥简单商量了一下,然后又聚集大伙儿,说:“咱们都不是外人,我也不说见外话了。之前是我把你们叫过来的,我也没别的想法,就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拉同志们一把,谁知道机会变陷阱,倒把你们给坑了。”
“别说这见外话,咱们之前都说清楚了,你也是受害者。”大伙儿经过昨晚的事情以后,觉得我还是很靠得住的一人。
“但是还是有些话要说,咱们现在遭遇的情况不一样了,刘芸现在的身体状况不明,我们不能丢下她不管,可是带着她走一样很危险。所以我跟鹏哥商量去找艾达林,她和勘察队应该有办法救刘芸。所以想跟大伙商量下,看有什么意见没。”我大声的说。
众人沉默了,其实每个人想的都是尽早出去,但是此时此刻,谁也不好意思先张嘴。
猫儿觉得气氛不太好,当即就说:“先救刘芸最重要,毕竟人是我找来的,还是那句话,我得负责。”
娜布其也跟着说:“我们是好朋友,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
“现在无论如何都是四比三的投票了,你们三个人怎么样?”我问。
“没啥说的,都听你的,现在我们要团结起来才能活着回去。”葫芦跟风道。
“好,那我也不瞒各位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往那个方向走。”说着,我朝南一指。
“我晕死,我们本来不就是朝这个方向前进的吗?”其他人问。
“是的,因为我现在确实也没别的办法,老马,你力气大,你先背一段儿刘芸。”老马应声而去。
“出发1我大吼一嗓子。
“吼吼~~~”大伙儿发出了亢奋的声音。
戈壁的路相对于沙漠来讲其实好走一些,毕竟脚下是硬的,不是那种一脚深一脚浅的感觉。说白了,用力比较均匀,省的还的分心去注意脚下是否平衡。大伙儿路上不少言笑,娜布其用一件衣服简单弄了个遮阳架,放在刘芸身上。
我跟鹏哥走在最前面,问:“鹏哥,你知道昨天那具尸体是什么时候的人吗?”
鹏哥想了想说:“我感觉应该是宋朝时期吧,看装束像蒙古人。”
“又是蒙古人?”我惊讶道。
“什么叫又,你之前还在哪儿看到过蒙古人的尸体?”鹏哥不解的问。
“哦,没什么,我只是很纳闷儿,那具尸体刚出来的时候只是泡的腐烂,几百年的时间,按理说早就该化为白骨了。”嘴上这么说,但是蒙古人出现的地方都太巧了,喀纳斯湖,还有这伊拉克的沙漠,到底这根蒙古人有什么关系呢?还有,娜布其也是蒙古人,她是不是也知道什么?
“这里有蒙古人其实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我之前不是跟你讲过吗?蒙古人第三次西征的时候,蒙哥的弟弟旭烈兀就打到过这里,1257年,蒙军荡平木剌夷之地,并挥师继续西进,攻陷报达也就是现在的巴格达,屠杀八十万人,灭亡历时五百余载的黑衣大食,就是咱们经常所说的阿拨斯王朝建立的阿拉伯帝国,攻占大马士革,其前锋曾渡海收富浪(即今地中海东部的塞浦路斯岛)。本来他还要进一步攻打埃及,因得到蒙哥伐宋阵亡的消息,便率主力班师。”鹏哥又开始长篇大论起来。
“恩,看来当年蒙古铁蹄踏的还真够远的,别说这路程的问题,单单是这种环境都很难让人适应,成吉思汗和他的后代确实有两把刷子。”我感慨道。
“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每朝每代都会隐匿一些之前的技术和文化,这是为什么?至今好多医术都要去挖坟掘墓的找古代偏方?古人不一定比我们差,只是败给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任何一个朝代的建立都把自己树立为正义的一方,不是说前朝昏庸就是皇帝无能,但史实究竟是什么我们都不得而知。”鹏哥叹了口气。
“行了行了,咱们这还没逃命回去呢,这事儿可以等以后再讨论。”我觉得他有点烦。
感觉没走多久,太阳已经爬的老高了,老规矩,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开始休息。但是不太好的是这里不是沙地了,相对而... -->>
这一夜算是平安的揭过了,伴随着清晨的微光,大家一个接一个的起来了。看来昨晚鹏哥的话还是有一定的效果的,睡觉都算踏实,只是夜寒难耐,终究不如在家。
我只是简单眯了一会儿,睡不着,或者还是担心有其他什么情况,赫莎的消失绝对不是无缘无故的。我有理由相信她应该还在这附近,毕竟当初艾达林交给她的任务,她不可能不去执行。
葫芦凑身儿过来说:“叶飞,咱们往哪儿走?”
我想了一下,叫过来鹏哥简单商量了一下,然后又聚集大伙儿,说:“咱们都不是外人,我也不说见外话了。之前是我把你们叫过来的,我也没别的想法,就觉得这是个赚钱的好机会,拉同志们一把,谁知道机会变陷阱,倒把你们给坑了。”
“别说这见外话,咱们之前都说清楚了,你也是受害者。”大伙儿经过昨晚的事情以后,觉得我还是很靠得住的一人。
“但是还是有些话要说,咱们现在遭遇的情况不一样了,刘芸现在的身体状况不明,我们不能丢下她不管,可是带着她走一样很危险。所以我跟鹏哥商量去找艾达林,她和勘察队应该有办法救刘芸。所以想跟大伙商量下,看有什么意见没。”我大声的说。
众人沉默了,其实每个人想的都是尽早出去,但是此时此刻,谁也不好意思先张嘴。
猫儿觉得气氛不太好,当即就说:“先救刘芸最重要,毕竟人是我找来的,还是那句话,我得负责。”
娜布其也跟着说:“我们是好朋友,无论什么事情都要在一起。”
“现在无论如何都是四比三的投票了,你们三个人怎么样?”我问。
“没啥说的,都听你的,现在我们要团结起来才能活着回去。”葫芦跟风道。
“好,那我也不瞒各位了,我觉得我们应该往那个方向走。”说着,我朝南一指。
“我晕死,我们本来不就是朝这个方向前进的吗?”其他人问。
“是的,因为我现在确实也没别的办法,老马,你力气大,你先背一段儿刘芸。”老马应声而去。
“出发1我大吼一嗓子。
“吼吼~~~”大伙儿发出了亢奋的声音。
戈壁的路相对于沙漠来讲其实好走一些,毕竟脚下是硬的,不是那种一脚深一脚浅的感觉。说白了,用力比较均匀,省的还的分心去注意脚下是否平衡。大伙儿路上不少言笑,娜布其用一件衣服简单弄了个遮阳架,放在刘芸身上。
我跟鹏哥走在最前面,问:“鹏哥,你知道昨天那具尸体是什么时候的人吗?”
鹏哥想了想说:“我感觉应该是宋朝时期吧,看装束像蒙古人。”
“又是蒙古人?”我惊讶道。
“什么叫又,你之前还在哪儿看到过蒙古人的尸体?”鹏哥不解的问。
“哦,没什么,我只是很纳闷儿,那具尸体刚出来的时候只是泡的腐烂,几百年的时间,按理说早就该化为白骨了。”嘴上这么说,但是蒙古人出现的地方都太巧了,喀纳斯湖,还有这伊拉克的沙漠,到底这根蒙古人有什么关系呢?还有,娜布其也是蒙古人,她是不是也知道什么?
“这里有蒙古人其实也不算什么奇怪的事情,我之前不是跟你讲过吗?蒙古人第三次西征的时候,蒙哥的弟弟旭烈兀就打到过这里,1257年,蒙军荡平木剌夷之地,并挥师继续西进,攻陷报达也就是现在的巴格达,屠杀八十万人,灭亡历时五百余载的黑衣大食,就是咱们经常所说的阿拨斯王朝建立的阿拉伯帝国,攻占大马士革,其前锋曾渡海收富浪(即今地中海东部的塞浦路斯岛)。本来他还要进一步攻打埃及,因得到蒙哥伐宋阵亡的消息,便率主力班师。”鹏哥又开始长篇大论起来。
“恩,看来当年蒙古铁蹄踏的还真够远的,别说这路程的问题,单单是这种环境都很难让人适应,成吉思汗和他的后代确实有两把刷子。”我感慨道。
“永远不要低估古人的智慧,每朝每代都会隐匿一些之前的技术和文化,这是为什么?至今好多医术都要去挖坟掘墓的找古代偏方?古人不一定比我们差,只是败给了一些我们不知道的东西。任何一个朝代的建立都把自己树立为正义的一方,不是说前朝昏庸就是皇帝无能,但史实究竟是什么我们都不得而知。”鹏哥叹了口气。
“行了行了,咱们这还没逃命回去呢,这事儿可以等以后再讨论。”我觉得他有点烦。
感觉没走多久,太阳已经爬的老高了,老规矩,我们找了个阴凉的地方开始休息。但是不太好的是这里不是沙地了,相对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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