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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
大少爷第一次教她跳舞,也是在桃花树下。
那时,她已经有了新名字,不叫丫头了,改叫杏仁儿。这也难怪,府里那么多丫头,足有十几二十个,倘若有人喊“丫头”谁知道喊的是谁呢?
杏仁儿是老爷亲自取的名字。李管家背地里神秘兮兮地解给众人听:“这里是有典故的。红楼梦里有个丫环叫娇杏,就因为回一回头,便同个落魄秀才对了眼,被那秀才看上了。后来秀才做了官,便回来娶那丫头为妻,吃香的喝辣的,不但不用自己做丫头,还用了三四个丫头,也呼奴唤婢起来。你道那丫头为何那样好命?便是因为名字取得好,‘娇杏',’杏'便是‘幸',那意思就是’侥幸'呀。”
大家便都赞叹,越是下层人于这些道理越是有着先天的领悟能力,可以很容易地消化理解,且能举一反三,说:“那样是说,‘杏仁儿’的意思,就是‘幸人儿’,是幸运的人儿了呗。”
杏仁儿并不知道这一切,卢府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新鲜。她只管兴致勃勃地学规矩,跟着众仆婢大早起来给老爷太太请安,再跟在人家后头,见人洗地抹家具她便打水,见人排桌子上饭她便递碗。老爷将她收在房里,却不大兜揽她,眼光偶尔在她身上流连,但碰也不碰她的身子。这叫太太有些纳闷,不晓得丈夫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她研究了很久,得出的结论便是:既然他在花楼里有那么多莺歌燕舞相陪,自然是看不上家中的闲花野草。
老爷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大少爷克凡和小姐克颜为太太所生;小少爷克靖则是老爷在府外头生了抱回来的,生母没能进门,一气之下抹脖子死了。死了,也没换来贞烈之名,反而让人嚼舌根,质疑小少爷的血统——原本小少爷的长相就完全不像是卢府里的人。
太太从前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奋斗得很骁勇,但是人到中年后精神渐不济,于床帏间失了兴趣,便不如从前坚持。可也终究不想让老爷娶个太泼辣的角色回来,即使自己不屑争宠,也看不得有人与自己叫阵。丫头扶正,再招摇也都有限,何况看杏仁儿的样子还算朴实单纯,不像拔尖争风一流,把她收房,于自己应当是无害的。问题是,杏仁儿虽胜在年轻娇俏,可是全然不解风情,怎么会得到风月场里经熟玩惯的老爷的欢心呢?即便将她收房,也很难真正拴住丈夫。要想他不再向外去寻花问柳,惟一的办法就是在自家园子里种下一棵最美的花树。
桃花树下,大少爷克凡慢慢地教诲:“看着我,眼神要媚;放你的手在我肩上,手势要软。我先教你跳舞。识进退,便知风情。”
清凉的风穿行在明亮疏朗的阳光里,一路穿过正开得隆重的桃花林越墙去了,香得动声动色。杏仁儿屏住呼吸,仰视着大少爷。
他这样高,足足高过她一个头;他这样优雅从容,声音和说话都那么好听,唱歌一样;他这样英俊,笑容和煦得令人如沐春风;他和这桃花林这样和谐,仿佛也是一棵花树,花树中最挺拔壮美的一棵。
他是桃花之王。
桃花之王俯视着一朵尚未盛开的桃花苞儿,诲之不倦:“识进退,便知风情。如果你学会了跳舞,自然便可以领略男女间的俯仰承欢、欲迎还拒。”
她用全身心来记忆他的每一句话,领略他的每一个姿态手势。他张开手臂,她也张开手臂;他前进后退,她也前进后退;他原地转了一个圈儿,她也随之曼妙地转一个圈儿。惊动了树上的桃花,花瓣便纷纷飞落下来,扑满他们一头一身。
她嗅到细细花香,并且从花香中准确地分辨出一个陌生男人的气息,温和的,雄性的,混合着清淡的汗味和牙膏以及剃须水味道的,比花香更令人陶醉。
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她们对自己所喜爱的男人的气味总是敏感而钟爱,有种天然的依赖顺从。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而所有的兽类都是用鼻子来判断亲疏的。
杏仁儿陶醉地呼吸着这心仪的气味,追随着她生平仅见的这一个高贵男子,跟从他,模仿他,领悟他。
起初是他在前,她在后;后来他便转过身来,与她面对面,手牵手。
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跳舞,也是第一次与男人如此接近,近得几乎可以听到他的呼吸。芬芳的喜悦打心底里随着花香散溢出来,连眼睛里都流满了快乐。
杏仁儿想,原来快乐也是有颜色的,那是三月桃花娇嫩柔艳的绯红色。
这绯粉红颜从此将永生永世地烙在她的记忆里。如果有一天她化成了灰,也会是一片粉色的灰;化成了烟,也会是一缕粉色的烟
心爱在一片杏粉桃红的梦境中醒来,仿佛闻到桃花香。
她看着窗帘上的阳光,热烈的光线可以把一切布料或色彩变成乳白半透明,也可以把脑子中所有的想像剔空剜净。人们刚刚睡醒第一眼看到阳光时的智商等同于初生的婴儿般单纯明媚。然后扑跌而来的各种关于现实的烦恼与思想便如挡住阳光的乌云,在把人从床上拽到地上的过程中,也把阳光屏挡于思想之外。
阳光照在睡在一旁的卢克凡的脸上,他的笑容如此酣甜,就好像浸泡在牛奶浴里。心爱在他的床前站了很久很久,小小的眉头紧蹙着,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深沉与专注,然而唇边却带着笑,仿佛一个小母亲在看自己的孩子。
她简直不知道要怎么样疼爱他才好,只要他愿意,她会把一切她能够给可以给的东西全都给他。遗憾的是,她自己所拥有的也不多,她甚至,没有说话的能力。
昨天她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她已经满十三岁了,与杏仁儿嫁给老爷那年同龄。
她是为了大少爷才答应嫁给老爷的。因为少爷教她跳舞,识进退,解风情,不过是为了要她做他爹的妾。
大少爷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大少爷的计,更是算无遗策。
她依足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去做,仿佛完成功课。
那晚老爷宴罢归来,看到她穿着新出炉的银春衫洒花裙子在院子里梳头,腰间松松系着条墨绿弹花的腰带。他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丫头会在这不早不晚的时间当院梳头,却被那一头浓实的厚发吸引住了,不知为什么,那发丝中居然有花香。她在花香里回过脸来,对着他嫣然一笑,就像一朵桃花开放。暮色冥冥,那张清秀的小脸浮起在黄昏里,有种如真如幻的美。
老爷醉眼迷离地望着她,望着那一张桃花脸和那一股花香渐行渐近。她说:“老爷,我来扶你。”她的手搭在他的手上,很近地贴着他、偎着他,一贴近整个人就软下来,与其说扶着他,倒不如说倚着他。
老爷一把便将她抱牢了,一直抱进门都没有松开手。太太不在屋里,这可真是天作之合。老爷将她抱上了床,松下帘子
她却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小脸绷得紧紧的,很认真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老爷只当听不见,伸手来拉,挣扎间,镯子从她的腕上脱落下来,碎成了几段。那清脆的响声让两个人都愣了一愣。老爷“咳”了一声,她便赶紧跪下了。
她只穿着一身单薄的内衣,瑟瑟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着自己,仿佛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事实上,她所拥有的也的确只有她自己,她自己是自己的珍宝,自己是自己的保护,自己是自己的筹码,同时又是她自己的退路。
不知是惊是冷,她的小脸苍白无血色,身子绷得紧紧的,却仍然小小声坚持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她并不反对老爷“要”她,只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地要”
老爷当然明白。老爷不很愿意。老爷在这里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空荡荡的院子,空荡荡的屋子,少女在院子里梳头,少女在床上抗拒,不肯“不明不白”老爷不喜欢别人设圈套给他。老爷罢了手,说:“那你去吧。给我打盆水来洗脚。”
心爱叹息。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的叹息实在是太频繁也太深沉了些。有时候她真希望可以忘记那些回忆,像个正常的十三岁女孩子那样天真无邪,不要再为前世的经历所累。
如果记忆可以筛选,她愿意只留下与大少爷有关的部分,其余的,都当作没有发生。
那些卑贱的、肮脏的、屈辱的记忆,都可以当作没发生。
她看着克凡,她今世的大少爷,不知道他们今世的路会怎样走过。
十三岁的卢克凡已经很英俊很能干,并且初初流露出一个花花公子全部的特征:博闻强记而功课不精,能说会道却缺乏诚意,踢球游泳样样都棒,小小年纪已经很懂得穿衣裳的学问,懂得文雅的措辞和诙谐的玩笑,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兴趣广泛,却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耐心。他非常忙碌,每天从早到晚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除了上课之外,还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参加各种比赛,包括足球、讲演、歌唱以及演话剧他母亲曾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来形容儿子,说他忙得可以在进门的时候撞到自己正要出门的身影。
这样的忙碌之下,心爱很难有机会见表哥一面,即使见到,也只是匆匆地擦肩而过。他总是很帅气地一笑,匆匆打个招呼:“心爱妹妹来了?坐。”便脚不沾地地走了。
心爱只能从他的装束来判断他的去向:如果背着登山包,就是去郊游;如果背着帆布包,就是去溜冰——因为包底露出的形状明明是四只轮子;如果什么包都不背,而又穿戴整齐得过分,那大概就是约了女孩子去看电影或者逛街。
她可以想像他同某个女孩子头碰头地合吃一杯冰淇淋的情景,那情景总是使她伤心妒忌。他总是频频地更换约会的女友,使她频频受到新的刺激。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女友更换过频,又使她在伤心之外有一点放心:他毕竟没有真正爱上任何人。
有时她也参加到他们的聚会中来,静静地坐在一边倾听,或者帮忙端茶递水。
她留心细看,那些女孩子没一个比自己长得好,可是又个个能... -->>
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
大少爷第一次教她跳舞,也是在桃花树下。
那时,她已经有了新名字,不叫丫头了,改叫杏仁儿。这也难怪,府里那么多丫头,足有十几二十个,倘若有人喊“丫头”谁知道喊的是谁呢?
杏仁儿是老爷亲自取的名字。李管家背地里神秘兮兮地解给众人听:“这里是有典故的。红楼梦里有个丫环叫娇杏,就因为回一回头,便同个落魄秀才对了眼,被那秀才看上了。后来秀才做了官,便回来娶那丫头为妻,吃香的喝辣的,不但不用自己做丫头,还用了三四个丫头,也呼奴唤婢起来。你道那丫头为何那样好命?便是因为名字取得好,‘娇杏',’杏'便是‘幸',那意思就是’侥幸'呀。”
大家便都赞叹,越是下层人于这些道理越是有着先天的领悟能力,可以很容易地消化理解,且能举一反三,说:“那样是说,‘杏仁儿’的意思,就是‘幸人儿’,是幸运的人儿了呗。”
杏仁儿并不知道这一切,卢府的一切都让她觉得新鲜。她只管兴致勃勃地学规矩,跟着众仆婢大早起来给老爷太太请安,再跟在人家后头,见人洗地抹家具她便打水,见人排桌子上饭她便递碗。老爷将她收在房里,却不大兜揽她,眼光偶尔在她身上流连,但碰也不碰她的身子。这叫太太有些纳闷,不晓得丈夫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她研究了很久,得出的结论便是:既然他在花楼里有那么多莺歌燕舞相陪,自然是看不上家中的闲花野草。
老爷膝下共有两子一女:大少爷克凡和小姐克颜为太太所生;小少爷克靖则是老爷在府外头生了抱回来的,生母没能进门,一气之下抹脖子死了。死了,也没换来贞烈之名,反而让人嚼舌根,质疑小少爷的血统——原本小少爷的长相就完全不像是卢府里的人。
太太从前为了保护自己的地位奋斗得很骁勇,但是人到中年后精神渐不济,于床帏间失了兴趣,便不如从前坚持。可也终究不想让老爷娶个太泼辣的角色回来,即使自己不屑争宠,也看不得有人与自己叫阵。丫头扶正,再招摇也都有限,何况看杏仁儿的样子还算朴实单纯,不像拔尖争风一流,把她收房,于自己应当是无害的。问题是,杏仁儿虽胜在年轻娇俏,可是全然不解风情,怎么会得到风月场里经熟玩惯的老爷的欢心呢?即便将她收房,也很难真正拴住丈夫。要想他不再向外去寻花问柳,惟一的办法就是在自家园子里种下一棵最美的花树。
桃花树下,大少爷克凡慢慢地教诲:“看着我,眼神要媚;放你的手在我肩上,手势要软。我先教你跳舞。识进退,便知风情。”
清凉的风穿行在明亮疏朗的阳光里,一路穿过正开得隆重的桃花林越墙去了,香得动声动色。杏仁儿屏住呼吸,仰视着大少爷。
他这样高,足足高过她一个头;他这样优雅从容,声音和说话都那么好听,唱歌一样;他这样英俊,笑容和煦得令人如沐春风;他和这桃花林这样和谐,仿佛也是一棵花树,花树中最挺拔壮美的一棵。
他是桃花之王。
桃花之王俯视着一朵尚未盛开的桃花苞儿,诲之不倦:“识进退,便知风情。如果你学会了跳舞,自然便可以领略男女间的俯仰承欢、欲迎还拒。”
她用全身心来记忆他的每一句话,领略他的每一个姿态手势。他张开手臂,她也张开手臂;他前进后退,她也前进后退;他原地转了一个圈儿,她也随之曼妙地转一个圈儿。惊动了树上的桃花,花瓣便纷纷飞落下来,扑满他们一头一身。
她嗅到细细花香,并且从花香中准确地分辨出一个陌生男人的气息,温和的,雄性的,混合着清淡的汗味和牙膏以及剃须水味道的,比花香更令人陶醉。
女人的感情是从嗅觉开始的。她们对自己所喜爱的男人的气味总是敏感而钟爱,有种天然的依赖顺从。这也许是因为女人天生是母亲,有种动物般原始的母性,而所有的兽类都是用鼻子来判断亲疏的。
杏仁儿陶醉地呼吸着这心仪的气味,追随着她生平仅见的这一个高贵男子,跟从他,模仿他,领悟他。
起初是他在前,她在后;后来他便转过身来,与她面对面,手牵手。
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跳舞,也是第一次与男人如此接近,近得几乎可以听到他的呼吸。芬芳的喜悦打心底里随着花香散溢出来,连眼睛里都流满了快乐。
杏仁儿想,原来快乐也是有颜色的,那是三月桃花娇嫩柔艳的绯红色。
这绯粉红颜从此将永生永世地烙在她的记忆里。如果有一天她化成了灰,也会是一片粉色的灰;化成了烟,也会是一缕粉色的烟
心爱在一片杏粉桃红的梦境中醒来,仿佛闻到桃花香。
她看着窗帘上的阳光,热烈的光线可以把一切布料或色彩变成乳白半透明,也可以把脑子中所有的想像剔空剜净。人们刚刚睡醒第一眼看到阳光时的智商等同于初生的婴儿般单纯明媚。然后扑跌而来的各种关于现实的烦恼与思想便如挡住阳光的乌云,在把人从床上拽到地上的过程中,也把阳光屏挡于思想之外。
阳光照在睡在一旁的卢克凡的脸上,他的笑容如此酣甜,就好像浸泡在牛奶浴里。心爱在他的床前站了很久很久,小小的眉头紧蹙着,露出与年龄不符的深沉与专注,然而唇边却带着笑,仿佛一个小母亲在看自己的孩子。
她简直不知道要怎么样疼爱他才好,只要他愿意,她会把一切她能够给可以给的东西全都给他。遗憾的是,她自己所拥有的也不多,她甚至,没有说话的能力。
昨天她刚过了十三岁的生日。她已经满十三岁了,与杏仁儿嫁给老爷那年同龄。
她是为了大少爷才答应嫁给老爷的。因为少爷教她跳舞,识进退,解风情,不过是为了要她做他爹的妾。
大少爷的话,都是金科玉律;大少爷的计,更是算无遗策。
她依足了他说的每一句话去做,仿佛完成功课。
那晚老爷宴罢归来,看到她穿着新出炉的银春衫洒花裙子在院子里梳头,腰间松松系着条墨绿弹花的腰带。他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个丫头会在这不早不晚的时间当院梳头,却被那一头浓实的厚发吸引住了,不知为什么,那发丝中居然有花香。她在花香里回过脸来,对着他嫣然一笑,就像一朵桃花开放。暮色冥冥,那张清秀的小脸浮起在黄昏里,有种如真如幻的美。
老爷醉眼迷离地望着她,望着那一张桃花脸和那一股花香渐行渐近。她说:“老爷,我来扶你。”她的手搭在他的手上,很近地贴着他、偎着他,一贴近整个人就软下来,与其说扶着他,倒不如说倚着他。
老爷一把便将她抱牢了,一直抱进门都没有松开手。太太不在屋里,这可真是天作之合。老爷将她抱上了床,松下帘子
她却突然一个鲤鱼打挺下了床,小脸绷得紧紧的,很认真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老爷只当听不见,伸手来拉,挣扎间,镯子从她的腕上脱落下来,碎成了几段。那清脆的响声让两个人都愣了一愣。老爷“咳”了一声,她便赶紧跪下了。
她只穿着一身单薄的内衣,瑟瑟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抱着自己,仿佛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事实上,她所拥有的也的确只有她自己,她自己是自己的珍宝,自己是自己的保护,自己是自己的筹码,同时又是她自己的退路。
不知是惊是冷,她的小脸苍白无血色,身子绷得紧紧的,却仍然小小声坚持地说:“老爷,你不能这样不明不白地要我。”
她并不反对老爷“要”她,只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地要”
老爷当然明白。老爷不很愿意。老爷在这里嗅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空荡荡的院子,空荡荡的屋子,少女在院子里梳头,少女在床上抗拒,不肯“不明不白”老爷不喜欢别人设圈套给他。老爷罢了手,说:“那你去吧。给我打盆水来洗脚。”
心爱叹息。作为一个十三岁的少女,她的叹息实在是太频繁也太深沉了些。有时候她真希望可以忘记那些回忆,像个正常的十三岁女孩子那样天真无邪,不要再为前世的经历所累。
如果记忆可以筛选,她愿意只留下与大少爷有关的部分,其余的,都当作没有发生。
那些卑贱的、肮脏的、屈辱的记忆,都可以当作没发生。
她看着克凡,她今世的大少爷,不知道他们今世的路会怎样走过。
十三岁的卢克凡已经很英俊很能干,并且初初流露出一个花花公子全部的特征:博闻强记而功课不精,能说会道却缺乏诚意,踢球游泳样样都棒,小小年纪已经很懂得穿衣裳的学问,懂得文雅的措辞和诙谐的玩笑,懂得讨女孩子欢心,兴趣广泛,却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没有耐心。他非常忙碌,每天从早到晚的时间表都排得满满的,除了上课之外,还要利用一切业余时间参加各种比赛,包括足球、讲演、歌唱以及演话剧他母亲曾有一句非常经典的话来形容儿子,说他忙得可以在进门的时候撞到自己正要出门的身影。
这样的忙碌之下,心爱很难有机会见表哥一面,即使见到,也只是匆匆地擦肩而过。他总是很帅气地一笑,匆匆打个招呼:“心爱妹妹来了?坐。”便脚不沾地地走了。
心爱只能从他的装束来判断他的去向:如果背着登山包,就是去郊游;如果背着帆布包,就是去溜冰——因为包底露出的形状明明是四只轮子;如果什么包都不背,而又穿戴整齐得过分,那大概就是约了女孩子去看电影或者逛街。
她可以想像他同某个女孩子头碰头地合吃一杯冰淇淋的情景,那情景总是使她伤心妒忌。他总是频频地更换约会的女友,使她频频受到新的刺激。然而也正是因为他的女友更换过频,又使她在伤心之外有一点放心:他毕竟没有真正爱上任何人。
有时她也参加到他们的聚会中来,静静地坐在一边倾听,或者帮忙端茶递水。
她留心细看,那些女孩子没一个比自己长得好,可是又个个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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