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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虚幻的故事,故事中的人有那么些不真切,故事的喜悦也没有在结局描写。可是,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故事发生在一个温馨的小镇,不大不小的一个地方,住在那里的人生活的很惬意。小镇的名字嘛,叫作“丘山镇”。取名的依据嘛,便是根据小镇边上的丘山命名的。但若有上论丘山的名字来源,便无人知晓了,镇上的人打小就从长一辈的人那里得知这个名字,何必去刨根问底呢?
天还没有放晴,下着稀疏的细雨,轻灵地落入丘山,落入镇子--无声,无言。这不算坏,对吧?小镇之前已在炎炎烈日下渡过几周烦躁的日子了,人们需要这些小小的精灵洗涤地上的杂物--瞧,平日里随着风舞动的的灰尘,也猖狂不起来了。地面没有变的湿滑,也没有形成水坑--镇民们并不关心这些,大人依旧忙着干活,小孩依旧想着玩耍,恐只有整天忙着农活的庄稼汉才会为这上天的恩赐感动些许的欢喜……
但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这场小小的雨--在小镇较东边的一个精致的小洋房里,有一位身穿睡衣的少女倚着二楼的窗,捧着一本合上的书,静静的看着这雨,看着雨中的一切。窗子上时不时会有些雾,她会玩乐地将手指放在上面,画出一些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物的图案。行人匆匆,都在低头忙着手上的事,但路过这间小洋房时,会有人时不时的抬头看一下--有的在欣赏这么漂亮的房子,有的在向楼上的少女打招呼--人们都知道,这间洋房是镇长的,人们都知道,镇长收养了个女儿,就住在他的房里。镇民很羡慕在两个人--有的羡慕女孩,因为他有镇长作父亲;有的羡慕镇长,因为他白白捡了个漂亮,勤快的女儿。不过羡慕归羡慕,人们还是依旧做自己的事。女孩住的久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了,好像女孩本来就应该存在于这里。
女孩的名字是方梅,至于是本来就有的还是镇长取的,没人知道。同时,镇长的名字,也不曾被人知晓。每当有人询问镇长名字时,他只是笑笑,不作回答,就像在告诉你--他没有名字。因为方梅这个名字,人们自然而然认为镇长也姓方,就称他为“方镇长”。而镇长也不拒绝这个称呼,微笑着回头答应。
镇上的人都很喜欢方梅,这是一个温柔,待人有礼的姑娘,逢人便笑,露出一角洁白的牙齿,叫人看着舒服。方梅到面包店买面包,店主总会给他一个;方梅到书店买书时,要是钱不够,也不必担心,老板会让她过一时再付,或者干脆将那本书贱卖了。他知道,方梅喜欢看书。
不过这时,方梅显得很安静,像是蜷缩在火炉旁乖巧的猫,那么安逸。镇上的人都知道,方梅爱看雨,人一到雨天,便僵住了。不过人们却不知缘由,不就是水从天上下来了吗?他们想不明白。但其实,他们不晓得,方梅有个哥哥,也是镇长收养的,名字叫作方休,亲生的兄妹。方休还在这里时,这里叫作丘山村,虽不知这么改有什么特别,或许,只是想显得同过去不一样吧。方休在方梅能理事时,便求学去了,镇民都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而方梅,也只是知道哥哥去求学罢了。丘山村改名字后,很多外人涌入,知晓方休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了。
方梅依稀记得,她的哥哥是一个非常非常爱她的人,是一个可以为她抛弃一切的人。她一直等待着哥哥的到来--因为哥哥是在一个朦胧的雨天离去,方梅便觉得,每当细雨纷纷时,哥哥便快回来了。
哥哥离去的那一天,方梅发着高烧,她只觉得有一只手在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感觉,很温暖。等回过神来,哥哥,便已经不见了,有关哥哥的记忆,也稍有淡化了。
烧退后,她没有哭闹,只是在本子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下雨天,一个重要的人离去。等他回来,永远。”
方梅看了看日历:八月十二日,农历。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快到了举办神社会的日子。神社会类似于祭典,是丘山村的人为了祭拜丘山上的山神举办的。村民认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丘山山神的庇护而有,他们必须以最为庄重的方式去感激山神。每当十月十三日夜,月亮会在那一刻变的异常明亮,月光随意地倾诉致大地。村民趁着月色,不需额外的灯光,带着自家的食物,一起来到山腰的一片空地上,默立。片刻后,他们将手中的粮食放到地上。食物不必太珍贵,多是面包一类,但必须完整,以表示敬意。次日晨,村民自是要上山去查看食物是否还在。若是干净,再好不过。证明山神接受了祭品。反之也是如此。
但现在,神社会到是成了一种娱乐的活动,在镇子内部举行,人们从十月十二日夜晚开始神社会,灯火玩乐几日,歌舞不断。如今,没有人上,即使想去,也是不可的--丘山已经封了,不准出入。。
方梅一手撑着脸,一手捧着书,想看看书中内容。这书的作者有些奇怪,专门在书中写一些怪异的理论--方梅很认同这些理论,写的很真实。作者笔名“过舟”,在外头很有名气,但小镇的人不怎么知晓。小镇书店里卖的,尽是些没见过的或者年代久远的书。这本《之客》还是方梅在学校图书馆看到的。
方梅正想翻页,余光瞟到了路上。她看见了一个人,四五十岁的中年模样,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腿脚似乎有些不便,走起路来一边倒。“一个酒鬼”,这是镇里人对他的全部印象。这人没事就往酒馆跑,天天喝酒,却控制的很好,每次都醉不了。更多时候是在酒馆里磨时间。没人知道他的钱哪里来,付账对面的德行嘛--跟孔乙己一个样。没多少人对他有了解,但就算知道,也最多只是晓得一个酒鬼的有稍稍感人的曾经罢了,又会怎样呢?方梅知道他,准确地讲,是知道田叔的故事……
这是一个虚幻的故事,故事中的人有那么些不真切,故事的喜悦也没有在结局描写。可是,现实中的我们,又何尝不是呢?
故事发生在一个温馨的小镇,不大不小的一个地方,住在那里的人生活的很惬意。小镇的名字嘛,叫作“丘山镇”。取名的依据嘛,便是根据小镇边上的丘山命名的。但若有上论丘山的名字来源,便无人知晓了,镇上的人打小就从长一辈的人那里得知这个名字,何必去刨根问底呢?
天还没有放晴,下着稀疏的细雨,轻灵地落入丘山,落入镇子--无声,无言。这不算坏,对吧?小镇之前已在炎炎烈日下渡过几周烦躁的日子了,人们需要这些小小的精灵洗涤地上的杂物--瞧,平日里随着风舞动的的灰尘,也猖狂不起来了。地面没有变的湿滑,也没有形成水坑--镇民们并不关心这些,大人依旧忙着干活,小孩依旧想着玩耍,恐只有整天忙着农活的庄稼汉才会为这上天的恩赐感动些许的欢喜……
但并不是没有人注意到这场小小的雨--在小镇较东边的一个精致的小洋房里,有一位身穿睡衣的少女倚着二楼的窗,捧着一本合上的书,静静的看着这雨,看着雨中的一切。窗子上时不时会有些雾,她会玩乐地将手指放在上面,画出一些她自己都不知道为何物的图案。行人匆匆,都在低头忙着手上的事,但路过这间小洋房时,会有人时不时的抬头看一下--有的在欣赏这么漂亮的房子,有的在向楼上的少女打招呼--人们都知道,这间洋房是镇长的,人们都知道,镇长收养了个女儿,就住在他的房里。镇民很羡慕在两个人--有的羡慕女孩,因为他有镇长作父亲;有的羡慕镇长,因为他白白捡了个漂亮,勤快的女儿。不过羡慕归羡慕,人们还是依旧做自己的事。女孩住的久了,他们也就习以为常了,好像女孩本来就应该存在于这里。
女孩的名字是方梅,至于是本来就有的还是镇长取的,没人知道。同时,镇长的名字,也不曾被人知晓。每当有人询问镇长名字时,他只是笑笑,不作回答,就像在告诉你--他没有名字。因为方梅这个名字,人们自然而然认为镇长也姓方,就称他为“方镇长”。而镇长也不拒绝这个称呼,微笑着回头答应。
镇上的人都很喜欢方梅,这是一个温柔,待人有礼的姑娘,逢人便笑,露出一角洁白的牙齿,叫人看着舒服。方梅到面包店买面包,店主总会给他一个;方梅到书店买书时,要是钱不够,也不必担心,老板会让她过一时再付,或者干脆将那本书贱卖了。他知道,方梅喜欢看书。
不过这时,方梅显得很安静,像是蜷缩在火炉旁乖巧的猫,那么安逸。镇上的人都知道,方梅爱看雨,人一到雨天,便僵住了。不过人们却不知缘由,不就是水从天上下来了吗?他们想不明白。但其实,他们不晓得,方梅有个哥哥,也是镇长收养的,名字叫作方休,亲生的兄妹。方休还在这里时,这里叫作丘山村,虽不知这么改有什么特别,或许,只是想显得同过去不一样吧。方休在方梅能理事时,便求学去了,镇民都不知道他去做什么了。而方梅,也只是知道哥哥去求学罢了。丘山村改名字后,很多外人涌入,知晓方休的时候,也就越来越少了。
方梅依稀记得,她的哥哥是一个非常非常爱她的人,是一个可以为她抛弃一切的人。她一直等待着哥哥的到来--因为哥哥是在一个朦胧的雨天离去,方梅便觉得,每当细雨纷纷时,哥哥便快回来了。
哥哥离去的那一天,方梅发着高烧,她只觉得有一只手在温柔地抚摸着她的头,感觉,很温暖。等回过神来,哥哥,便已经不见了,有关哥哥的记忆,也稍有淡化了。
烧退后,她没有哭闹,只是在本子上,歪歪扭扭地写下“下雨天,一个重要的人离去。等他回来,永远。”
方梅看了看日历:八月十二日,农历。到了收获的季节,也快到了举办神社会的日子。神社会类似于祭典,是丘山村的人为了祭拜丘山上的山神举办的。村民认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丘山山神的庇护而有,他们必须以最为庄重的方式去感激山神。每当十月十三日夜,月亮会在那一刻变的异常明亮,月光随意地倾诉致大地。村民趁着月色,不需额外的灯光,带着自家的食物,一起来到山腰的一片空地上,默立。片刻后,他们将手中的粮食放到地上。食物不必太珍贵,多是面包一类,但必须完整,以表示敬意。次日晨,村民自是要上山去查看食物是否还在。若是干净,再好不过。证明山神接受了祭品。反之也是如此。
但现在,神社会到是成了一种娱乐的活动,在镇子内部举行,人们从十月十二日夜晚开始神社会,灯火玩乐几日,歌舞不断。如今,没有人上,即使想去,也是不可的--丘山已经封了,不准出入。。
方梅一手撑着脸,一手捧着书,想看看书中内容。这书的作者有些奇怪,专门在书中写一些怪异的理论--方梅很认同这些理论,写的很真实。作者笔名“过舟”,在外头很有名气,但小镇的人不怎么知晓。小镇书店里卖的,尽是些没见过的或者年代久远的书。这本《之客》还是方梅在学校图书馆看到的。
方梅正想翻页,余光瞟到了路上。她看见了一个人,四五十岁的中年模样,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腿脚似乎有些不便,走起路来一边倒。“一个酒鬼”,这是镇里人对他的全部印象。这人没事就往酒馆跑,天天喝酒,却控制的很好,每次都醉不了。更多时候是在酒馆里磨时间。没人知道他的钱哪里来,付账对面的德行嘛--跟孔乙己一个样。没多少人对他有了解,但就算知道,也最多只是晓得一个酒鬼的有稍稍感人的曾经罢了,又会怎样呢?方梅知道他,准确地讲,是知道田叔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