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婚礼(6)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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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恩坐在宴会厅的最末席。准确来说,只要他稍微侧一侧脸,便能与进门的人正面相撞。
不过,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幸运,像父亲这种下级骑士,自然是没有前往领主婚宴的资格的,而他现在不仅能够出现在宾客席,身边还有随侍的仆人,已经让他受宠若惊。
晚宴开始之前,客人们便已经在仆人们的引领下入座。仆人们会端来清水与毛巾,让他们擦拭干净手掌,以便抓取食物。宴会厅的中间,已经有吟游诗人开始高歌,旁边还有扮着小丑的人来助兴,好不热闹。
凭借良好的视力,佩恩能够看到最前方高台上摆放着的桌子——那是为身份最尊贵的客人准备的桌席。
主座自然是属于伯爵领教区里的主教大人的,副座则是公爵大人。
当主教大人进场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同一时刻站起了身,然后高喊着“感谢大地之神给我们庇护”,这种整齐划一,自然是得到了主教脸上的笑容作为回应。
待主教坐定,便是公爵夫妇和奥德里奇一家人入场。
佩恩是第一次见到莱温斯特公爵,被对方冰冷肃杀的气场吓得正襟危坐,根本不敢抬眼看向对方。相比起来,就连平时不苟言笑的奥德里奇伯爵,都显得柔和了许多。
在一众人里,最瞩目的自然是今天的主角,法雷尔与他的妻子贝西。
他们都穿着绛红色的礼服,上面都有着精致的金线刺绣,衬得皮肤更加的白皙迷人。
佩恩一向很喜欢法雷尔,虽然他只敢隔着遥远的距离偷看这位未来的伯爵大人,不过因为对方和自己的友人长着一张相似的英俊面孔,所以无形中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此时的弗雷德走在人群的最末端,不起眼的身高在他人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黯淡无光。他路过的时候,佩恩激动地仰起了脸,想要唤起他的注意,不过此时的弗雷德显然并没有这种心思,他只是按部就班地用木讷的眼神看向前方,然后跟着父母入席。
佩恩不由叹了口气,显然,在宴席的最末端,他很难被人留意。
接着进来的,便是卡尔兰伯爵一家。卡尔兰伯爵长得算不上英俊,不过倒有些中性的气质,头发比一般男性打理得要仔细许多,长至背脊。他并没有挽着自己的夫人,反而是与近侍并排而行,这让佩恩有些咋舌,居然还会有贵族允许骑士和自己并席。
跟在他们身后的女人则漂亮得有些过于,佩恩觉得,即使她不施脂粉,不着华服,也在今天抢了新娘的风头。她的脸上没有笑容,目光也有些暗淡,偏偏这样也增添了她的美丽,为她镀上了一层忧郁的微光。她不经意地往旁边一瞥,目光便与佩恩对上,搞得7岁的小男孩瞬间满脸通红,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待他们走后,旁边的骑士咂咂嘴,说道:“真是太可惜莉迪亚夫人了。她年轻时候被那么多伯爵公爵家的少爷追求,最后却还是嫁给了卡尔兰伯爵。”
“这不好吗?”旁边的人问道,“卡尔兰伯爵可是高地地区最有钱的男人啊。”
“但是……”皮肤黝黑的骑士低下声来,他往四周打量了一圈,然后凑在问话人耳边小声地咬着耳朵,这让一旁凝神屏气偷听的佩恩瞬间泄下气来,他也想知道卡尔兰伯爵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或者说,他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男人,面对这么美丽的妻子,居然还能无动于衷。
此时,有人比他更为好奇。
弗雷德坐得很靠前,这让他分外紧张。高台上坐着主教、公爵夫妇以及两对伯爵夫妇,而他则和公爵的继承人以及自己的哥嫂坐在了台下的第一席。
他注意到,母亲手上佩戴着的绿宝石戒指已经转移到了嫂子手上,显然尺寸并不太适合,所以勒得对方粗胖的手指明显地发红。
他不由为贵族家的女人感到悲哀,除了爵位世袭,就连珠宝也是世袭,由不得自己挑选。
比起他们,他更乐意侧过脸去观察高台上的美人。
莉迪亚夫人几乎和伯爵没有说过一句话,彼此之间除了冷漠,更多的是生疏。
而伯爵的骑士,则站在他的身旁,为他斟酒切菜,看得弗雷德一脸黑人问号。
拜托,高台上伺候的仆人已经很多了,他这个武夫还上去凑什么热闹。
原本听说今天只有三道主菜,弗雷德还担心不够吃的。不过,很显然他没有搞懂“道”是什么计量单位,直到仆人们将菜肴摆了满满一桌,他才明白,好家伙,原来“一道菜”就等于“一桌菜”啊,包含了7-10道配菜。
主菜几乎都是以肉食为主,包含烤乳猪、烩制野猪肉、羔羊、鹿肉、鹅肉、鸡肉、鱼肉等等。
当然,这些肉类从外表上来说是压根看不出来的,不是仆人们的悉心讲解,他压根不会想到口味几乎一致的东西居然分属于不同动物。
比起平时只有食盐作为调味品的菜肴,今天因为加了不少丁香、肉桂这种稀罕物的缘故,稍微比之前有味道一些,不过也仅仅只是能够下咽的程度,离好吃还差上800个苍蝇馆子。
当然,弗雷德还是很佩服那100多个厨子,是怎么花了7天时间,把所有的家畜、野味儿都处理得毫无特色的。
弗雷德一直在盼望,会不会出现中世纪名菜——孔雀肉。他只在故事里看过,据说还是带着羽毛呈上来的,比中餐里的装饰雕花还要华而不实许多倍。
不过,当他发现卡尔兰家族的家徽是孔雀之后,便觉得这个黑暗料理应该是不会有的了。
最让他开眼的,大概就是用内脏作陷的一种特殊的馅饼。当他咬下第一口,便被嘴里弥漫开来的血腥味震慑住了。
不是说外国人不吃内脏的吗?这种只用白水焯过的内脏怕不是比老家的毛血旺重口多了。
然而盛宴是不允许有剩菜的,所以他也只能含泪将整个馅饼吞下,也顾不上好吃与否,只要能垫饱肚子,便就值得。
唯一让他觉得还算得上美味的,竟然只是甜品里的蛋挞。和肯德基卖的不同,蛋挞胚更类似于蛋糕,口感比较松软。颜色倒是格外金黄,据说是用藏红花调配出来的颜色,看得出有用心。
弗雷德暗想,他愿意用这三“道”主菜换三盘蛋挞,实在不行,一盘也成。
杯里的红葡萄酒看上去成色相当混浊,闻起来气味也是一言难尽。可惜在宴会时,米尔顿已经忙得脚下生风,是不会有时间为自己换上一杯热牛奶的。弗雷德只能耸耸肩,然后皱起鼻子将酒水送入口中。
他敢保证,明天一天他都会在坐便桶上度过,不过四周的人们倒是颇为享受这诡异的口感,不断举着酒杯畅饮,向路过的仆人要下一杯。
“你的小儿子多少岁了啊?”高台上,注视着下方正在安静朵颐的弗雷德,莱温斯特公爵开口问道。
“今年刚7岁,正在做骑士修行,公爵大人。”奥德里奇礼貌地回应着。
“他看上去倒是有一种和年纪不太相仿的安静气质。”莱温斯特的眼神收回来,落在了奥德里奇身上,“看得出来,你培养有加。”
约瑟琳夫人脸上的笑容倒是颇为得意,她连忙说道:“倒也不是,弗雷德这孩子小时候也是淘气得不得了,不... -->>
佩恩坐在宴会厅的最末席。准确来说,只要他稍微侧一侧脸,便能与进门的人正面相撞。
不过,他觉得自己已经足够幸运,像父亲这种下级骑士,自然是没有前往领主婚宴的资格的,而他现在不仅能够出现在宾客席,身边还有随侍的仆人,已经让他受宠若惊。
晚宴开始之前,客人们便已经在仆人们的引领下入座。仆人们会端来清水与毛巾,让他们擦拭干净手掌,以便抓取食物。宴会厅的中间,已经有吟游诗人开始高歌,旁边还有扮着小丑的人来助兴,好不热闹。
凭借良好的视力,佩恩能够看到最前方高台上摆放着的桌子——那是为身份最尊贵的客人准备的桌席。
主座自然是属于伯爵领教区里的主教大人的,副座则是公爵大人。
当主教大人进场的时候,几乎所有人都在同一时刻站起了身,然后高喊着“感谢大地之神给我们庇护”,这种整齐划一,自然是得到了主教脸上的笑容作为回应。
待主教坐定,便是公爵夫妇和奥德里奇一家人入场。
佩恩是第一次见到莱温斯特公爵,被对方冰冷肃杀的气场吓得正襟危坐,根本不敢抬眼看向对方。相比起来,就连平时不苟言笑的奥德里奇伯爵,都显得柔和了许多。
在一众人里,最瞩目的自然是今天的主角,法雷尔与他的妻子贝西。
他们都穿着绛红色的礼服,上面都有着精致的金线刺绣,衬得皮肤更加的白皙迷人。
佩恩一向很喜欢法雷尔,虽然他只敢隔着遥远的距离偷看这位未来的伯爵大人,不过因为对方和自己的友人长着一张相似的英俊面孔,所以无形中拉近他们之间的距离。
此时的弗雷德走在人群的最末端,不起眼的身高在他人的映衬下显得更加黯淡无光。他路过的时候,佩恩激动地仰起了脸,想要唤起他的注意,不过此时的弗雷德显然并没有这种心思,他只是按部就班地用木讷的眼神看向前方,然后跟着父母入席。
佩恩不由叹了口气,显然,在宴席的最末端,他很难被人留意。
接着进来的,便是卡尔兰伯爵一家。卡尔兰伯爵长得算不上英俊,不过倒有些中性的气质,头发比一般男性打理得要仔细许多,长至背脊。他并没有挽着自己的夫人,反而是与近侍并排而行,这让佩恩有些咋舌,居然还会有贵族允许骑士和自己并席。
跟在他们身后的女人则漂亮得有些过于,佩恩觉得,即使她不施脂粉,不着华服,也在今天抢了新娘的风头。她的脸上没有笑容,目光也有些暗淡,偏偏这样也增添了她的美丽,为她镀上了一层忧郁的微光。她不经意地往旁边一瞥,目光便与佩恩对上,搞得7岁的小男孩瞬间满脸通红,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待他们走后,旁边的骑士咂咂嘴,说道:“真是太可惜莉迪亚夫人了。她年轻时候被那么多伯爵公爵家的少爷追求,最后却还是嫁给了卡尔兰伯爵。”
“这不好吗?”旁边的人问道,“卡尔兰伯爵可是高地地区最有钱的男人啊。”
“但是……”皮肤黝黑的骑士低下声来,他往四周打量了一圈,然后凑在问话人耳边小声地咬着耳朵,这让一旁凝神屏气偷听的佩恩瞬间泄下气来,他也想知道卡尔兰伯爵到底有着什么样的秘密。
或者说,他很想知道,这个世界上为什么会有男人,面对这么美丽的妻子,居然还能无动于衷。
此时,有人比他更为好奇。
弗雷德坐得很靠前,这让他分外紧张。高台上坐着主教、公爵夫妇以及两对伯爵夫妇,而他则和公爵的继承人以及自己的哥嫂坐在了台下的第一席。
他注意到,母亲手上佩戴着的绿宝石戒指已经转移到了嫂子手上,显然尺寸并不太适合,所以勒得对方粗胖的手指明显地发红。
他不由为贵族家的女人感到悲哀,除了爵位世袭,就连珠宝也是世袭,由不得自己挑选。
比起他们,他更乐意侧过脸去观察高台上的美人。
莉迪亚夫人几乎和伯爵没有说过一句话,彼此之间除了冷漠,更多的是生疏。
而伯爵的骑士,则站在他的身旁,为他斟酒切菜,看得弗雷德一脸黑人问号。
拜托,高台上伺候的仆人已经很多了,他这个武夫还上去凑什么热闹。
原本听说今天只有三道主菜,弗雷德还担心不够吃的。不过,很显然他没有搞懂“道”是什么计量单位,直到仆人们将菜肴摆了满满一桌,他才明白,好家伙,原来“一道菜”就等于“一桌菜”啊,包含了7-10道配菜。
主菜几乎都是以肉食为主,包含烤乳猪、烩制野猪肉、羔羊、鹿肉、鹅肉、鸡肉、鱼肉等等。
当然,这些肉类从外表上来说是压根看不出来的,不是仆人们的悉心讲解,他压根不会想到口味几乎一致的东西居然分属于不同动物。
比起平时只有食盐作为调味品的菜肴,今天因为加了不少丁香、肉桂这种稀罕物的缘故,稍微比之前有味道一些,不过也仅仅只是能够下咽的程度,离好吃还差上800个苍蝇馆子。
当然,弗雷德还是很佩服那100多个厨子,是怎么花了7天时间,把所有的家畜、野味儿都处理得毫无特色的。
弗雷德一直在盼望,会不会出现中世纪名菜——孔雀肉。他只在故事里看过,据说还是带着羽毛呈上来的,比中餐里的装饰雕花还要华而不实许多倍。
不过,当他发现卡尔兰家族的家徽是孔雀之后,便觉得这个黑暗料理应该是不会有的了。
最让他开眼的,大概就是用内脏作陷的一种特殊的馅饼。当他咬下第一口,便被嘴里弥漫开来的血腥味震慑住了。
不是说外国人不吃内脏的吗?这种只用白水焯过的内脏怕不是比老家的毛血旺重口多了。
然而盛宴是不允许有剩菜的,所以他也只能含泪将整个馅饼吞下,也顾不上好吃与否,只要能垫饱肚子,便就值得。
唯一让他觉得还算得上美味的,竟然只是甜品里的蛋挞。和肯德基卖的不同,蛋挞胚更类似于蛋糕,口感比较松软。颜色倒是格外金黄,据说是用藏红花调配出来的颜色,看得出有用心。
弗雷德暗想,他愿意用这三“道”主菜换三盘蛋挞,实在不行,一盘也成。
杯里的红葡萄酒看上去成色相当混浊,闻起来气味也是一言难尽。可惜在宴会时,米尔顿已经忙得脚下生风,是不会有时间为自己换上一杯热牛奶的。弗雷德只能耸耸肩,然后皱起鼻子将酒水送入口中。
他敢保证,明天一天他都会在坐便桶上度过,不过四周的人们倒是颇为享受这诡异的口感,不断举着酒杯畅饮,向路过的仆人要下一杯。
“你的小儿子多少岁了啊?”高台上,注视着下方正在安静朵颐的弗雷德,莱温斯特公爵开口问道。
“今年刚7岁,正在做骑士修行,公爵大人。”奥德里奇礼貌地回应着。
“他看上去倒是有一种和年纪不太相仿的安静气质。”莱温斯特的眼神收回来,落在了奥德里奇身上,“看得出来,你培养有加。”
约瑟琳夫人脸上的笑容倒是颇为得意,她连忙说道:“倒也不是,弗雷德这孩子小时候也是淘气得不得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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