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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说这场战争,就是一场猎杀野兽的盛宴。
但,野兽现在竟然藏了起来,所以,我们只能深入林中集合三国之力进行围捕。
总营仍旧设立在边界处,罂粟花却轻装上阵,带着大部分快骑开始了追捕围剿。为了提高速度,所有拖拉都没有带,就连大夫也只选出四人,还得说骑术不错,别在策马狂奔时将自己摔成个龟裂样。综合所有条件,我这个年轻力壮下手狠准缝补厉害的小大夫是必然要随军而行的。
哦,对了,忘说一点,我现在人赠外号--丑裁缝。
那缝补人皮的托简直是日渐精湛,堪称一绝!甚至,有人突发急性阑尾炎,我还就手一刀,完全搞定。当那一段紫黑色的肠子被我扔到地上,愣是吓出了不少男儿泪。
名声一日千里的我也终于随着罂粟花奔驰去了荒原。
至始至终,除了白莲生病那晚我都没有再见过被罂粟花限制了活动范围的他。
不见,也许也是好的。
终究我不知道应该与他说些什么,不知道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也许,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让我自动避开一切会干扰我正常的毒素。
不为什么,只因在乎。
随军出征的日子,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受到的训练。
没有所谓的男女,没有所谓的孩童,没有所谓的柔软,更没有一点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样的组织竟然会选我做杀手?
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当院长说,有好心人送来吃食,让我们全部去院子里等时。我们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欢儿地跑去院子里,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饱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旧清晰地记得小孩子们那雀跃兴奋的表情。
但,我们等了好久好久,从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饥饿的孩子就选择去喝那少得可怜的粥。又从中午等到日落,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旧选择喝那可怜的粥。
而我,却一直站在院子中间,等着。
直到天黑了,有个人走过来,问:“想要吃食吗?”
我抬起小小的脑袋,使劲瞪着那个人,嫩声道:“不要我等什么?”
结果,我成了杀手。
因为,那人给了我一只小兔子,说:“想吃兔肉吗?把它杀了。”
我想吃,所以,我杀了兔子。
接着,便没有了回头是岸,只能一步步踩着血液下的泥泞,只为当时幼童的果腹。
很奇怪,曾经,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卖了,而至今,我对食物的眷恋程度竟然一点都不高,只是闲睱时喜欢研究各种烹饪方法,但却并没有无肉不欢。
呵呵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也够笨的,院长说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连一点的怀疑都没有。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精过头,还是傻到份上。
所幸,现在一切还好。
抹了无数人的肚子,也救回了数条不该死的生命,就当是因果吧。
灌了一口水,部队小歇在丛林里,等着探子来报。
罂粟花踱步到我旁边,坐下,掏出一块压缩饼干掰了半块给我:“这东西还真是个宝。”
我顶着漆黑的小脸,半眯着左眼,傻乎乎一笑。
罂粟花摇头一笑:“这样子,还真不是普通的丑。”
我咬了两口饼干,含糊道:“就这丑样都遮挡不了我天生的高贵气质,不然,怎么就被你揪住了尾巴?”
罂粟花取过我的水壶,狂饮了两口:“得了吧你,还高贵的气质?要不是太医跟为夫要罂粟,为夫起了疑心,跟去看看,见太医对你恭敬的态度,才怀疑是娘子的遮掩术。啧娘子啊,为夫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开膛破肚面不改色,穿针引线缝制人皮。”
我仍旧憨厚地笑着:“如果夫君饿了,娘子也愿为夫君削剃人骨,烤制人肉。”
罂粟花一抖,对我竖起大拇指:“狠!”
这时,探子噌噌跑来,抱拳回道:“启禀将军,前方发现‘猛嗜部落’的部队。”
罂粟花立刻站起,挥动军队齐齐策马前进,围剿‘猛嗜部落’!
我随着部队尾巴,颠簸在马上,震得肠胃翻滚。
待我们的铁骑终于扑了过去,却发现,人家的长腿大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着,探子继续禀告,我们继续追,人家继续跑,我们仍旧追,终是没有打上一场仗。
晚上搭了帐篷,罂粟花与众将领研究起了新的战略方针,我则倚靠在软垫子旁打着瞌睡。
等各位将领都撤出去后,罂粟花将我抱起,放到软垫上,柔声道:“睡吧。”
我张开眼睛,问:“你呢?”
罂粟花略有所思道:“我再看看。”起身,走到绘制了大概的地图面前,扫视着。
我也站了起来,趿拉着鞋子,踱到罂粟花身旁,也看着地图,却不知道想了些什么。
罂粟花道:“他们这是借着善跑之能,在熟悉的地形里故意诱我们深入,好来个一网打尽。”
我点头:“本来就跑不过人家,还来个万里追踪,定然要吃亏。”
罂粟花勾唇一笑:“虽然一直跟着,但若将其逼到退无可退,合三国之力,定然能将其剿得不剩残渣,但损耗实在太大。更何况,‘烙国’‘鸿国’虽然达成公识,同时出兵在自己的领土内追剿‘猛嗜部落’,但到底能做成几分,没有人可以估量。
再来,本来打着联姻谋划的‘赫国’与‘鸿国’,现在,却丝毫关联都没有,怎不让人心有忌惮?
眼下,各国皆想着要自家门前的大片土地,却也想着不劳而获,最好等他人打下江山自己坐收美酒一壶。
或者连他人坛子里的酒,也却了饮入腹部的念头。”
这确实是一场充满杀戮的围剿,但最终的战利品到底是兽还是人,真是得好好思索一番。而却知道,无论是狩人还是猎兽,都必然要有好武器。于是,我画了草图,书信一封,让罂粟花派给我一个可靠的侍卫,将信送至‘倾君之时’,让柳絮却找袁头,给我做些东西来。
因为不知道成败的比例,所以并没有和罂粟花说信的内容,只等着事情成后,再见分晓。
就这样,因国要限制‘猛嗜部落’的逃跑能力,所以再次征程时罂粟花便兵分两路,一队直追,一队绕路而行,赶去罂粟花所推测的地点,会师包抄‘猛嗜部落’,来个前后夹击!
于是,奔跑,似乎成了一种生活。
我这个丑裁缝因医术了行,更是备受大家敬仰,即使与罂粟花经常混在一起,享受些将军级别的待遇,也没有人说出一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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罂粟花说这场战争,就是一场猎杀野兽的盛宴。
但,野兽现在竟然藏了起来,所以,我们只能深入林中集合三国之力进行围捕。
总营仍旧设立在边界处,罂粟花却轻装上阵,带着大部分快骑开始了追捕围剿。为了提高速度,所有拖拉都没有带,就连大夫也只选出四人,还得说骑术不错,别在策马狂奔时将自己摔成个龟裂样。综合所有条件,我这个年轻力壮下手狠准缝补厉害的小大夫是必然要随军而行的。
哦,对了,忘说一点,我现在人赠外号--丑裁缝。
那缝补人皮的托简直是日渐精湛,堪称一绝!甚至,有人突发急性阑尾炎,我还就手一刀,完全搞定。当那一段紫黑色的肠子被我扔到地上,愣是吓出了不少男儿泪。
名声一日千里的我也终于随着罂粟花奔驰去了荒原。
至始至终,除了白莲生病那晚我都没有再见过被罂粟花限制了活动范围的他。
不见,也许也是好的。
终究我不知道应该与他说些什么,不知道他哪句是真,哪句是假。也许,潜意识里的自我保护,让我自动避开一切会干扰我正常的毒素。
不为什么,只因在乎。
随军出征的日子,让我想起了自己曾经受到的训练。
没有所谓的男女,没有所谓的孩童,没有所谓的柔软,更没有一点的同情心。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样的组织竟然会选我做杀手?
但我却清楚的记得,当院长说,有好心人送来吃食,让我们全部去院子里等时。我们一大片的小孩子全部撒欢儿地跑去院子里,就怕晚了一分,就分不到甜嘴饱肚子的美味。至今,我仍旧清晰地记得小孩子们那雀跃兴奋的表情。
但,我们等了好久好久,从早晨等到中午,有一部分饥饿的孩子就选择去喝那少得可怜的粥。又从中午等到日落,几乎所有的小朋友都走了,仍旧选择喝那可怜的粥。
而我,却一直站在院子中间,等着。
直到天黑了,有个人走过来,问:“想要吃食吗?”
我抬起小小的脑袋,使劲瞪着那个人,嫩声道:“不要我等什么?”
结果,我成了杀手。
因为,那人给了我一只小兔子,说:“想吃兔肉吗?把它杀了。”
我想吃,所以,我杀了兔子。
接着,便没有了回头是岸,只能一步步踩着血液下的泥泞,只为当时幼童的果腹。
很奇怪,曾经,为了果腹,我把自己出卖了,而至今,我对食物的眷恋程度竟然一点都不高,只是闲睱时喜欢研究各种烹饪方法,但却并没有无肉不欢。
呵呵现在想想,自己那时候也够笨的,院长说有人送吃食,我就一直等,连一点的怀疑都没有。真说不上自己到底是精过头,还是傻到份上。
所幸,现在一切还好。
抹了无数人的肚子,也救回了数条不该死的生命,就当是因果吧。
灌了一口水,部队小歇在丛林里,等着探子来报。
罂粟花踱步到我旁边,坐下,掏出一块压缩饼干掰了半块给我:“这东西还真是个宝。”
我顶着漆黑的小脸,半眯着左眼,傻乎乎一笑。
罂粟花摇头一笑:“这样子,还真不是普通的丑。”
我咬了两口饼干,含糊道:“就这丑样都遮挡不了我天生的高贵气质,不然,怎么就被你揪住了尾巴?”
罂粟花取过我的水壶,狂饮了两口:“得了吧你,还高贵的气质?要不是太医跟为夫要罂粟,为夫起了疑心,跟去看看,见太医对你恭敬的态度,才怀疑是娘子的遮掩术。啧娘子啊,为夫终于见识到什么叫做开膛破肚面不改色,穿针引线缝制人皮。”
我仍旧憨厚地笑着:“如果夫君饿了,娘子也愿为夫君削剃人骨,烤制人肉。”
罂粟花一抖,对我竖起大拇指:“狠!”
这时,探子噌噌跑来,抱拳回道:“启禀将军,前方发现‘猛嗜部落’的部队。”
罂粟花立刻站起,挥动军队齐齐策马前进,围剿‘猛嗜部落’!
我随着部队尾巴,颠簸在马上,震得肠胃翻滚。
待我们的铁骑终于扑了过去,却发现,人家的长腿大马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接着,探子继续禀告,我们继续追,人家继续跑,我们仍旧追,终是没有打上一场仗。
晚上搭了帐篷,罂粟花与众将领研究起了新的战略方针,我则倚靠在软垫子旁打着瞌睡。
等各位将领都撤出去后,罂粟花将我抱起,放到软垫上,柔声道:“睡吧。”
我张开眼睛,问:“你呢?”
罂粟花略有所思道:“我再看看。”起身,走到绘制了大概的地图面前,扫视着。
我也站了起来,趿拉着鞋子,踱到罂粟花身旁,也看着地图,却不知道想了些什么。
罂粟花道:“他们这是借着善跑之能,在熟悉的地形里故意诱我们深入,好来个一网打尽。”
我点头:“本来就跑不过人家,还来个万里追踪,定然要吃亏。”
罂粟花勾唇一笑:“虽然一直跟着,但若将其逼到退无可退,合三国之力,定然能将其剿得不剩残渣,但损耗实在太大。更何况,‘烙国’‘鸿国’虽然达成公识,同时出兵在自己的领土内追剿‘猛嗜部落’,但到底能做成几分,没有人可以估量。
再来,本来打着联姻谋划的‘赫国’与‘鸿国’,现在,却丝毫关联都没有,怎不让人心有忌惮?
眼下,各国皆想着要自家门前的大片土地,却也想着不劳而获,最好等他人打下江山自己坐收美酒一壶。
或者连他人坛子里的酒,也却了饮入腹部的念头。”
这确实是一场充满杀戮的围剿,但最终的战利品到底是兽还是人,真是得好好思索一番。而却知道,无论是狩人还是猎兽,都必然要有好武器。于是,我画了草图,书信一封,让罂粟花派给我一个可靠的侍卫,将信送至‘倾君之时’,让柳絮却找袁头,给我做些东西来。
因为不知道成败的比例,所以并没有和罂粟花说信的内容,只等着事情成后,再见分晓。
就这样,因国要限制‘猛嗜部落’的逃跑能力,所以再次征程时罂粟花便兵分两路,一队直追,一队绕路而行,赶去罂粟花所推测的地点,会师包抄‘猛嗜部落’,来个前后夹击!
于是,奔跑,似乎成了一种生活。
我这个丑裁缝因医术了行,更是备受大家敬仰,即使与罂粟花经常混在一起,享受些将军级别的待遇,也没有人说出一个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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