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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阵子我一直在飞,穿着一双白色的溜冰鞋在天空里玩耍。 初学飞的时候,自己骇得相当厉害,拚命乱扑翅膀。有时挣扎太过,就真的摔了下来。 后来,长久的单独飞行,已经练出了技术。心不惊,翅膀几乎不动,只让大气托着已可无声无息的翱翔。 那时我不便常下地了,可是那双红色轮子的溜冰鞋仍是给它绑在脚上。它们不太重,而且色彩美丽。 飞的奥秘并不复杂。只有一个最大的禁忌,在几次摔下来时已被再三叮咛过了——进入这至高的自由和天堂的境界时,便终生不可回头,这事不是命令,完全操之在己。喜欢在天上,便切切记住——不要回顾,不可回头,不能回头——因为毕竟还是个初学飞行的人。有一日,道行够了,这些禁忌自然是会化解掉的,可是目前还是不要忘了嘱咐才好。 我牢牢的记住了这句话,连在天上慢慢转弯的时候,都只轻轻侧一下身体和手臂。至于眼底掠过的浮影,即使五光十色,目眩神迷,都不敢回首。我的眼睛始终向着前面迎来的穹苍。 有一日黄昏,又在天上翱翔起来,便因胆子壮了一些,顽心大发,连晚上也不肯下地回家了。 夜间飞行的经验虽然没有,三千里路云和月,追逐起来却是疯狂的快乐。 这一来,任着性子披星戴月,穿过一层又一层黑暗的天空,不顾自己的体力,无穷无尽的飞了下去。 那时候,也许是疲倦了,我侧着身子半躺着,下面突然一片灯火辉煌,那么多的人群在华灯初上的夜里笑语喧哗,连耳边掠过的风声都被他们打散了。 我只是奇异的低头看了一眼,惊见那竟是自己的故乡,光芒万丈的照亮了漆黑的天空。 我没有停飞,只是忍不住欢喜的回了一下头。 这一动心,尚未来得及喊叫,人已坠了下来。 没有跌痛,骇得麻了过去,张开眼睛,摸摸地面,发觉坐在台北国父纪念馆广场侧门的石阶上,那双溜冰鞋好好的跟着我。奇怪的是怎么已经骤然黄昏。 我尚不能动弹,便觉得镁光灯闪电似的要弄瞎我的眼睛,我举起手来挡,手中已被塞进了一支原子笔,一本拍纸簿,一张微笑的脸对我说:‘三毛,请你签名!” 原来还有一个这样的名字,怎么自己倒是忘了。 在我居住的地方,再没有人这样叫过它。而,好几千年已经过去了。 我拿起笔来,生涩的学着写这两个字,写着写着便想大哭起来——便是故乡也是不可回首的,这个禁忌早已明白了,怎么那么不当心,好好飞着的人竟是坠了下来。我掉了下来,做梦一般的掉了下来,只为了多看一眼我心爱的地方。 雨水,便在那时候,夹着淡红色的尘雾,千军万马的向我杀了过来。 我定定的坐着,深深吸了口气。自知不能逃跑,便只有稳住自己,看着漫漫尘水如何的来淹没我。 那时我听见了一声叹息:“下去了也好,毕竟天上也是寂冥——”那么熟悉又疼爱的声音在对我说:“谁叫你去追赶什么呢!难道不明白人间最使你动心的地方在哪儿吗?”雨是什么东西我已不太熟悉了,在我居住的地方,不常下雨,更没有雨季 没有雨的日子也是不大好的,花不肯开,草不愿长,我的心园里也一向太过干涩。 有一阵长长的时期,我悄悄的躲着,倒吞着咸咸的泪水,可是它们除了融腐了我的胃以外,并没有滋润我的心灵。后来,我便也不去吞它们了。常常胃痛的人是飞不舒服的。 据说过那边去的人——在我们世上叫做死掉的人,在真正跨过去之前,是要被带去“望乡台”上看的。他们在台上看见了故乡和亲人,方知自身已成了灵魂,已分了生死的界限,再也回不来了。那时因为心中不舍、灵魂也是会流泪的,然后,便被带走了。故乡,亲人,只得台上一霎相望便成永诀。 我是突然跌回故乡来的。 跌下来,雨也开始下了。坐在国父纪念馆的台阶上,高楼大厦隔住了视线,看不见南京东路家中的父亲和母亲,可是我还认识路,站起来往那个方向梦游一般的走去。 雨,大滴大滴的打在我的身上、脸上、头发上。凉凉的水,慢慢渗进了我的皮肤,模糊了我的眼睛,它们还是不停的倾盆而来,直到成为一条小河,穿过了那颗我常年埋在黄土里已经干裂了的心。 然后,每一个早晨,每一个深夜,突然在雨声里醒来的时候,我发觉仍然是在父母的身边。 “望乡台”不是给我的,没有匆匆一霎便被带走,原来仍是世上有血有肉的人。 这是一个事实,便也谈不上悲喜了。 既然还是人,也就不必再挣扎了。身落红尘,又回来的七情六欲也是当然。繁华与寂寞,生与死,快乐与悲伤,阳光和雨水,一切都是自然,那么便将自己也交给它吧! 一向是没有记事簿的人,因为在那边岛上的日了里要记住的事情不多。再说,我还可以飞,不愿记住的约会和事情来时,便淡然将溜冰鞋带着飞到随便什么地方去。 回来台北不过三四天,一本陌生的记事本却因为电话的无孔不入而被填满到一个月以后还没有在家吃一顿饭的空档。 有一天早晨,又被钉在电话旁边的椅子上,每接五个电话便玩着写一个“正”字,就如小学时代选举班长和什么股长一般的记票方式。当我划到第九个正字时,我发了狂,我跟对方讲。“三毛死掉啦!请你到那边去我她!”挂掉电话自己也骇了一跳,双手蒙上了眼睛。 必然是疯了,再也不流泪的人竟会为了第九个正字哭了一场。这一不逞强,又使我心情转到自己也不能明白的好。翻开记事簿,看看要做的事情,要去的地方,想想将会遇到的一个一个久别了的爱友,我跳进自己的衣服里面去,向看家的母亲喊了一声:“要走啦!尽快回来!好大的雨呀!”便冲了出去。 不是说天上寂寞吗,为什么人间也有这样的事情呢。中午家中餐桌上那一付孤伶伶的碗筷仍然使我几乎心碎。五月的雨是那么的欢悦,恨不能跳到里面去,淋到溶化,将自己的血肉交给厚实的大地。太阳出来的时候,我的身上将会变出一滩繁花似锦。 对于雨季,我已大陌生,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吧。 可是我一直在雨的夹缝里穿梭着,匆匆忙忙的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都是坐在一滴雨也不肯漏的方盒子里。 那日吃完中饭已是下午四点半了,翻了一下记事簿,六点半才又有事情,突然得了两小时完全属于自己的时间。 我站在雨中,如同意外出笼了的一只笨鸟,快乐得有些不知何去何从。 我奔去了火车站前的广场大厦找父亲的办公室。那个从来没有时间去的地方。 悄悄推开了木门,跟外间的秘书小姐和父亲两个年轻的好帮手坐了几分钟。然后父亲的客人走了,我轻轻走进去,笑着喊:“终于逃出来玩啦!” 父亲显见的带着一份也不隐藏的惊喜,他问我要做什么。我说:“赶快去踩踩台北的街道呀!两小时的时间,想想有多奢侈,整整两小时完全是自己的吔!” 父亲马上收拾了公事包,拿了一把雨伞,提早下班,与我一同做了逃学的孩子。 每经过一个店铺,一片地摊,一家小食店,父亲便会问我:“要什么吗?想要我们就停下来!” 那里要什么东西呢?我要的是在我深爱的乱七八糟的城市里发发疯,享受一下人世间的艳俗和繁华罢了。 雨仍是不停的下着。一生没有挡雨的习惯,那时候却有一个人在我身边替我张开了一把伞。那个给我生命的人。经过书店,忍不住放慢了脚步。结果就是被吸了进去。那么多没有念过的书使我兴奋着急得心慌,摸了一本又一本。看见朋友们的书也放在架上,这些人我都认识,又禁不住的欢喜了起来。 过街时,我突然对父亲说:“回国以来,今天最快乐,连雨滴在身上都想笑起来吔!” 我们穿过一条又一条街,突然看见橱窗内放着李小龙在影片中使的“双节棍”我脱口喊出来:“买给我!买给我!” 奇怪的是,做小孩子的时候是再也不肯开口向父亲讨什么东西的。 父亲买了三根棍子,付账时我管也不管,跑去看别的东西去了。虽然我的口袋里也有钱。 受得泰然,当得起,因为他是我的父亲。 功学社的三楼有一家体育用品社的专柜,他们卖溜冰鞋——高统靴的那种。 当我从天上跌下来时尚带着自己那双老的,可是一走回家,它们便消失了。当时我乱找了一阵,心中有些懊恼,实在消失了东西的也不能勉强要它回来,可是我一直想念它们,而且悲伤。 父亲请人给我试冰鞋,拿出来唯一的颜色是黑的。“她想要白的,上面最好是红色的轮子。”父亲说。 “那种软糖一样的透明红色。”我赶快加了一句。 商店小姐客气的说白色的第二天会有,我又预先欢喜了一大场。 雨仍然在下着,时间也不多了,父亲突然说:“带你去坐公共汽车!” 我们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了站牌。父亲假装老练,我偷眼看他,他根本不大会找车站,毕竟也是近七十的父亲了,以他的环境和体力,实在没有挤车的必要。可是这是他多年的习惯,随时给我机会教育,便也欣然接受。 我从不视被邀吃饭是应酬。相聚的朋友们真心,我亦回报真心。这份感激因为口拙,便是双手举杯咽了下去。 雨夜里我跑着回家,已是深夜四时了。带着钥匙,还没转动,门已经开了,母亲当然在等着我。 那么我一人在国外时,她深夜开门没有女儿怎么办?这么一想又使我心慌意乱起来。 我推了母亲去睡,看出她仍是依依不舍,可是为着她的健康,我心硬的不许她讲话。 跑进自己全是坐垫的小客厅里,在静静的一盏等着我回家的柔和的灯火及父亲预先替我轻放着的调频电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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