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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哪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有人说,是可可西里;有人说,是兴安岭;有人说,是神农架。还有人说,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非洲大草原,是澳洲远离沿海的中心山岭,是北国一望无际的雪原。甚至有人干脆说,是人类至今仍未探索完毕的,深不可测的海洋。
这些答案,都正确,但却又都不太准确。其实一言以蔽之,所谓野生动物的天堂,就是没有人类的地方。
近些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终于开始抬头。有些人,是因为生活环境、气候的改变,使他产生了危机感,进而产生了保护环境的念头。而有些人,则是单纯地有着一种“我不能让我的后人只能在课本、录像中见到这种动物”的使命感。
无论是那种人,就保护环境这一项举动而言,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然而,他们却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就目前人类的进化水平,以及科技的发展方向来看,人类与自然,都是绝对无法调和的死敌。毕竟,人类还没有进化到像植物那样,只靠光合作用就能生存的地步,而即使是植物,也无法避免地有着生物的共同性——掠夺。
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生物,想要生存,就需要掠夺。不管是从自然界,还是从其他生物之上。照这样来看,似乎人类与其他生物一般无二,既然其他生物可以与自然和平相处,那么人类应该也可以才对。可是与其他生物相比,人类却有着一项连天神都嫉妒的才能,那便是智慧。一旦生物拥有了智慧,再经过时间的沉淀,也就形成了文明。
在文明的体系下,人类将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整个自然界索取着需要的资源,并且随着文明的发展,所对应的,是自然界愈加丑陋的伤痕。虽然其他生物也会向自然界掠夺资源,然而,除人类之外,再无哪个物种会拥有文明体系,对自然界的破坏和对资源的消耗又怎么会像人类这般需巨大呢?
偏偏,人类又是无可争议的高等生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任何其他生物有着可以媲美人类的智慧,否则人类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因为天灾或人祸,人类被消灭掉百分之九十九之多,但只要还存活着一部分人类,可以继续繁育,那么就算科技文明完全毁灭,凭借着与其他物种不在一个层面上的高等智慧,以及与大多数生物相比而言漫长的寿命,人类也可以在一个与整个自然界的历史相比起来短暂到不可思议的时间内重组文明,进而继续破坏自然坏境。
人的手指上划破一道小口,要不了多久便会自动痊愈。而要是被砍掉一只手,恐怕这自我修复系统,就不这么灵了。
那么,人类就真的不能与自然和平相处了吗?方法是有的,那就是,放弃一切的文明与科技,重回蛮荒时代。可是这个方法,说了等于没有说。现在这般,出门有车,回家有空调,有冰箱,有电视,有网络的生活,才是现代人类想要的。别说是回到蛮荒时代,就是让他们回到五百年前,重过烧火做饭的生活,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
毕竟,人类花了数百万年费劲千辛万苦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不是为了茹毛饮血。
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无法调和的矛盾,才会有某些邪教组织或极端环保主义者坚定的认为,人类是地球的癌症,只有人类彻底灭亡,才能拯救地球,否则,总有一天,地球会因为人类而毁灭。
后面的这一段,是现在的吴清和所无法想到的,不过,对于无人的地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一点,他的感触倒是很深。
望着眼前肥硕的雪兔,吴清和心中感慨不已。他还未上昆仑之前,本就是山里孩子,自小跟长辈进山狩猎也不知多少次,甚至还亲手猎到过野兔,可谓是见多识广,但即使是他,在上昆仑之前,却也从未见过体型如此巨大的兔子。
雪兔,本就比一般野兔的体型来得大,更何况此地渺无人烟,仅存的一群道士也不食荤腥,这群雪兔在这里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自然长得又肥又壮。而眼前这只,已是他在昆仑这么多年里见过的雪兔里,体型很一般的了。可即使这样,这只雪兔仍然比寻常野兔大了不知多少。
谨慎地埋伏在雪地中,吴清和大气也不敢喘一下。虽然此地渺无人烟,但并不代表这该死的兔子就会傻傻地撞进他的手中,相反,这小东西机警得不得了,以往他想要捉上一只,非得安上陷阱才行,可是这次,长辈看得紧,让他没什么机会提前布置,这才用上了这么一个并不算高明的方法蛮干。
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四处张望着,耳朵竖得老高,在吴清和等了半天之后,那只雪兔终于确定了周围没有危险,蹦跳了两下,走到了吴清和预计的方位上。早已等得手足发麻的吴清和心中一喜,一声暴喝,从雪坑中跳了起来,激起雪粉满天。
没想到不远处竟藏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受惊之下,雪兔如同一根脱弦利箭般闪电蹿出!吴清和连忙运起轻功直追,只是他此时功力浅薄,双足深陷在雪地之中,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反观雪兔,本就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野生动物之一,再加上体型灵巧,天生有着踏雪无痕的功夫,只眨眼间,便将吴清和抛在了身后。
见那道白影贴着雪地与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远,吴清和也不着急,却又是感叹:若非有计谋在先,在不用陷阱的情况下,自己怎么可能抓得住这个小东西?而那天生踏雪无痕的功夫,则更是让他羡慕不已。凭自己的资质,要想修炼到那个地步,怕是要到四五十岁了吧。
就在吴清和长吁短叹之际,雪兔已经将他甩得极远,眼见就要消失了。却在这时,自旁边一块巨石之后,飞起一件道袍,向雪兔压去,几乎将雪兔的头顶完全遮盖。骤然遇袭,雪兔身形突止,如同惯性不存在般急转,企图避过这一击,这保命的绝技让它们捡回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然而,这袍子丢的角度却刁钻非常,丢袍人还使了一股柔劲,让袍子才升到一半,便急速下降,雪兔又如何能够躲过?
只眨眼间,道袍便将雪兔罩住,雪兔还没来得及挣扎,一个黑影便已和身扑上,将道袍与它一并抓了起来。这便是早早守候在一旁的莫离尘。
“师兄,师兄!抓到了,我抓到了!”莫离尘小心地抱着道袍,开心地大叫了起来。
听到叫声,吴清和连忙抓紧脚步,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来,一把夺过道袍,抓住雪兔耳朵提了出来,然后边将道袍为莫离尘披上边道:“师弟快快穿好,要是冻坏了,好事反倒变成坏事啦!”
莫离尘摸了摸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嘻嘻笑道:“无妨,习... -->>
世界上,哪里是野生动物的天堂?
有人说,是可可西里;有人说,是兴安岭;有人说,是神农架。还有人说,是亚马逊热带雨林,是非洲大草原,是澳洲远离沿海的中心山岭,是北国一望无际的雪原。甚至有人干脆说,是人类至今仍未探索完毕的,深不可测的海洋。
这些答案,都正确,但却又都不太准确。其实一言以蔽之,所谓野生动物的天堂,就是没有人类的地方。
近些年来,随着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人类保护环境的意识终于开始抬头。有些人,是因为生活环境、气候的改变,使他产生了危机感,进而产生了保护环境的念头。而有些人,则是单纯地有着一种“我不能让我的后人只能在课本、录像中见到这种动物”的使命感。
无论是那种人,就保护环境这一项举动而言,他们都是值得尊敬的人。然而,他们却都忽略了一点,那就是,就目前人类的进化水平,以及科技的发展方向来看,人类与自然,都是绝对无法调和的死敌。毕竟,人类还没有进化到像植物那样,只靠光合作用就能生存的地步,而即使是植物,也无法避免地有着生物的共同性——掠夺。
无论是人类,还是其他生物,想要生存,就需要掠夺。不管是从自然界,还是从其他生物之上。照这样来看,似乎人类与其他生物一般无二,既然其他生物可以与自然和平相处,那么人类应该也可以才对。可是与其他生物相比,人类却有着一项连天神都嫉妒的才能,那便是智慧。一旦生物拥有了智慧,再经过时间的沉淀,也就形成了文明。
在文明的体系下,人类将会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整个自然界索取着需要的资源,并且随着文明的发展,所对应的,是自然界愈加丑陋的伤痕。虽然其他生物也会向自然界掠夺资源,然而,除人类之外,再无哪个物种会拥有文明体系,对自然界的破坏和对资源的消耗又怎么会像人类这般需巨大呢?
偏偏,人类又是无可争议的高等生物,至少在地球上,没有任何其他生物有着可以媲美人类的智慧,否则人类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在这样的前提下,即使因为天灾或人祸,人类被消灭掉百分之九十九之多,但只要还存活着一部分人类,可以继续繁育,那么就算科技文明完全毁灭,凭借着与其他物种不在一个层面上的高等智慧,以及与大多数生物相比而言漫长的寿命,人类也可以在一个与整个自然界的历史相比起来短暂到不可思议的时间内重组文明,进而继续破坏自然坏境。
人的手指上划破一道小口,要不了多久便会自动痊愈。而要是被砍掉一只手,恐怕这自我修复系统,就不这么灵了。
那么,人类就真的不能与自然和平相处了吗?方法是有的,那就是,放弃一切的文明与科技,重回蛮荒时代。可是这个方法,说了等于没有说。现在这般,出门有车,回家有空调,有冰箱,有电视,有网络的生活,才是现代人类想要的。别说是回到蛮荒时代,就是让他们回到五百年前,重过烧火做饭的生活,他们也不见得会愿意。
毕竟,人类花了数百万年费劲千辛万苦爬到食物链的最顶端,不是为了茹毛饮血。
也正是因为这样几乎无法调和的矛盾,才会有某些邪教组织或极端环保主义者坚定的认为,人类是地球的癌症,只有人类彻底灭亡,才能拯救地球,否则,总有一天,地球会因为人类而毁灭。
后面的这一段,是现在的吴清和所无法想到的,不过,对于无人的地方,是野生动物的天堂这一点,他的感触倒是很深。
望着眼前肥硕的雪兔,吴清和心中感慨不已。他还未上昆仑之前,本就是山里孩子,自小跟长辈进山狩猎也不知多少次,甚至还亲手猎到过野兔,可谓是见多识广,但即使是他,在上昆仑之前,却也从未见过体型如此巨大的兔子。
雪兔,本就比一般野兔的体型来得大,更何况此地渺无人烟,仅存的一群道士也不食荤腥,这群雪兔在这里日子过得好不逍遥,自然长得又肥又壮。而眼前这只,已是他在昆仑这么多年里见过的雪兔里,体型很一般的了。可即使这样,这只雪兔仍然比寻常野兔大了不知多少。
谨慎地埋伏在雪地中,吴清和大气也不敢喘一下。虽然此地渺无人烟,但并不代表这该死的兔子就会傻傻地撞进他的手中,相反,这小东西机警得不得了,以往他想要捉上一只,非得安上陷阱才行,可是这次,长辈看得紧,让他没什么机会提前布置,这才用上了这么一个并不算高明的方法蛮干。
乌溜溜的眼睛警惕地四处张望着,耳朵竖得老高,在吴清和等了半天之后,那只雪兔终于确定了周围没有危险,蹦跳了两下,走到了吴清和预计的方位上。早已等得手足发麻的吴清和心中一喜,一声暴喝,从雪坑中跳了起来,激起雪粉满天。
没想到不远处竟藏着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受惊之下,雪兔如同一根脱弦利箭般闪电蹿出!吴清和连忙运起轻功直追,只是他此时功力浅薄,双足深陷在雪地之中,速度怎么也快不起来。反观雪兔,本就是世界上跑得最快的野生动物之一,再加上体型灵巧,天生有着踏雪无痕的功夫,只眨眼间,便将吴清和抛在了身后。
见那道白影贴着雪地与自己的距离越拉越远,吴清和也不着急,却又是感叹:若非有计谋在先,在不用陷阱的情况下,自己怎么可能抓得住这个小东西?而那天生踏雪无痕的功夫,则更是让他羡慕不已。凭自己的资质,要想修炼到那个地步,怕是要到四五十岁了吧。
就在吴清和长吁短叹之际,雪兔已经将他甩得极远,眼见就要消失了。却在这时,自旁边一块巨石之后,飞起一件道袍,向雪兔压去,几乎将雪兔的头顶完全遮盖。骤然遇袭,雪兔身形突止,如同惯性不存在般急转,企图避过这一击,这保命的绝技让它们捡回了不知多少条性命。然而,这袍子丢的角度却刁钻非常,丢袍人还使了一股柔劲,让袍子才升到一半,便急速下降,雪兔又如何能够躲过?
只眨眼间,道袍便将雪兔罩住,雪兔还没来得及挣扎,一个黑影便已和身扑上,将道袍与它一并抓了起来。这便是早早守候在一旁的莫离尘。
“师兄,师兄!抓到了,我抓到了!”莫离尘小心地抱着道袍,开心地大叫了起来。
听到叫声,吴清和连忙抓紧脚步,三步并作两步赶了过来,一把夺过道袍,抓住雪兔耳朵提了出来,然后边将道袍为莫离尘披上边道:“师弟快快穿好,要是冻坏了,好事反倒变成坏事啦!”
莫离尘摸了摸冻得有些发红的鼻子,嘻嘻笑道:“无妨,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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