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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居然这么早就醒了?连步筝裳自己都有些诧异。她放轻脚步,去卫生间洗漱好,出门,她居然不是最早的,王正义穿着件黑色短袖正在院子里打拳,一招一式都虎虎生威充满力量的美感。
她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便兴味阑珊,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这书名叫做《风流总裁的小娇妻》,步筝裳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冷笑,这简直是荒唐恶心!
她的书都是托人买的,各种类型都有,天文、地理、漫画、历史、小说……这种畅销总裁型文也有不少,她不管喜不喜欢,每一本都会认真去看,仿佛自虐似的。
这本《风流总裁的小娇妻》,女猪脚是个十八岁的大学生,为了给母亲治病,卖身给一个玉树凌风、家缠万贯的风流总裁。这个总裁,换女人比衣服还勤,没有人能做她超过三天的女朋友,文中几乎所有女人都对他痴迷,想爬上他的床,嫁进豪门。而女猪脚的出现,居然打破了这个定律,留在风流总裁身边朝过一个月!于是各种女人陷害勾心斗角。而风流总裁却一边“喜欢”女猪脚,一边人认为她是个拜金的女人,对她虐身虐心,经过三次流产,四次离家出走,五次枪战,n次伤害后,女猪脚终于在风流总裁母亲的逼迫下出国,逃离了风流总裁。
而风流总裁这下才完全解开对女猪脚的误会,明白自己爱上了她,却到处都找不到,于是放众自己、惩罚自己,每天泡在酒里,和女猪脚身体、声音、气质甚至家室相似的各种女人厮混。三年后,女猪脚带着可爱的包子回归,阴差阳错做了风流总裁的秘书,两人旧情重燃,女猪脚知道风流总裁三年的颓废,最后心疼的原谅了他,两人举报了隆重的婚礼。
步筝裳简直要被这本书气笑了,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男人恶心,女人更是蠢到无可救药!果然,没有最蠢,只有更蠢!
最后,步筝裳总结,这是一本蠢货写的,无敌渣男与无敌蠢货的故事。
但这仅仅是小说中存在吗?步筝裳眼神暗然下来,现实中也有的是,但结局却不容书写,它是残忍的!书里结局写得多美好,就越凸显现实有多残酷!
一大早她就把自己的心情搞得很糟糕。
该吃早餐了。她昨晚答应蓁佑冰做饭给她吃,当时可能是一时脑抽,居然说出那种话来。但她一向是言出必行,自己说过的话,就会负责到底。
不过她实在是没什么心情,加上并没有什么食材,就拿空间里装的红薯煮了一大锅。
昨晚还冷得冻人,今早就又暖和起来。
蓁佑冰甚至还露出大半个背。她上身除了纱布绷带,什么也没穿,露出的肌肤健康白皙。
解开纱布,伤口好了很多,但并没有好到像她预期那样。
步筝裳微微皱了眉。
一只手伸过来,想要抚平她皱起的眉心。没等这手有下一步动作,步筝裳就自动舒展开来,板着脸,冷冽的说:“转过去趴好!”
蓁佑冰哼哼一声,还不是被她吵醒的,没跟她计较,还好心帮她,居然不领情,真是矫情!
蓁佑冰却没看到,步筝裳微红的耳根,这人好不知羞耻,居然在她面前露胸!无耻无耻无耻!
帮她换好纱布,步筝裳就不再管了,“自己出去吃饭!”
“哎,你就不能帮我端进来嘛,我这样多不方便!”
步筝裳才不管:“爱吃不吃!”
“你!”,蓁佑冰气急,这人怎么这样!昨晚还温温柔柔,像变了个人,果然都是假象!跟精分似的!哎,不对呀,蓁佑冰猛然想起,什么跟精分似的,步筝裳可不就是个精分嘛!但模式似乎和传说中的不同?那就勉勉强强原谅她吧。
一锅清水煮红薯,众人抢着吃。步筝裳拿起一个剥皮,尝了尝,什么味道也没有,有这么好吃吗?难道她的厨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就是随便一弄,都能俘虏别人的胃?果然,做什么事都是要看人品长相的!
偏偏蓁佑冰要提出反对意见:“昨天晚上你们还吃什么鸡肉牛肉,怎么今天我来了就吃这个,白水煮红薯?这也太简陋了,该不会是故意针对我吧?”她侧头面向步筝裳,想要她一个回答。
步筝裳被她看得微微有些不自在,她的确答应了给她做菜,随后又恼羞成怒,大家都喜欢吃,怎么就你挑剔?
“那你把肉拿出来呀!鸡肉牛肉都没有,丧尸肉吃不吃?”
“你!你居然恶心我!”蓁佑冰愤怒的瞪她,但转念一想,也不全是步筝裳的错,的确没食材了,而且她还是她的救命恩人,不应如此无礼,“不做就不做嘛。”她无力的嘟囔道。
王正义看着这一场反转剧,咬了一大口红薯,口齿不清的说道:“女人啦,嗤嗤~”
天居然这么早就醒了?连步筝裳自己都有些诧异。她放轻脚步,去卫生间洗漱好,出门,她居然不是最早的,王正义穿着件黑色短袖正在院子里打拳,一招一式都虎虎生威充满力量的美感。
她饶有兴趣的看了一会便兴味阑珊,拿出一本书看了起来。
这书名叫做《风流总裁的小娇妻》,步筝裳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冷笑,这简直是荒唐恶心!
她的书都是托人买的,各种类型都有,天文、地理、漫画、历史、小说……这种畅销总裁型文也有不少,她不管喜不喜欢,每一本都会认真去看,仿佛自虐似的。
这本《风流总裁的小娇妻》,女猪脚是个十八岁的大学生,为了给母亲治病,卖身给一个玉树凌风、家缠万贯的风流总裁。这个总裁,换女人比衣服还勤,没有人能做她超过三天的女朋友,文中几乎所有女人都对他痴迷,想爬上他的床,嫁进豪门。而女猪脚的出现,居然打破了这个定律,留在风流总裁身边朝过一个月!于是各种女人陷害勾心斗角。而风流总裁却一边“喜欢”女猪脚,一边人认为她是个拜金的女人,对她虐身虐心,经过三次流产,四次离家出走,五次枪战,n次伤害后,女猪脚终于在风流总裁母亲的逼迫下出国,逃离了风流总裁。
而风流总裁这下才完全解开对女猪脚的误会,明白自己爱上了她,却到处都找不到,于是放众自己、惩罚自己,每天泡在酒里,和女猪脚身体、声音、气质甚至家室相似的各种女人厮混。三年后,女猪脚带着可爱的包子回归,阴差阳错做了风流总裁的秘书,两人旧情重燃,女猪脚知道风流总裁三年的颓废,最后心疼的原谅了他,两人举报了隆重的婚礼。
步筝裳简直要被这本书气笑了,怎么会有这么蠢的女人!男人恶心,女人更是蠢到无可救药!果然,没有最蠢,只有更蠢!
最后,步筝裳总结,这是一本蠢货写的,无敌渣男与无敌蠢货的故事。
但这仅仅是小说中存在吗?步筝裳眼神暗然下来,现实中也有的是,但结局却不容书写,它是残忍的!书里结局写得多美好,就越凸显现实有多残酷!
一大早她就把自己的心情搞得很糟糕。
该吃早餐了。她昨晚答应蓁佑冰做饭给她吃,当时可能是一时脑抽,居然说出那种话来。但她一向是言出必行,自己说过的话,就会负责到底。
不过她实在是没什么心情,加上并没有什么食材,就拿空间里装的红薯煮了一大锅。
昨晚还冷得冻人,今早就又暖和起来。
蓁佑冰甚至还露出大半个背。她上身除了纱布绷带,什么也没穿,露出的肌肤健康白皙。
解开纱布,伤口好了很多,但并没有好到像她预期那样。
步筝裳微微皱了眉。
一只手伸过来,想要抚平她皱起的眉心。没等这手有下一步动作,步筝裳就自动舒展开来,板着脸,冷冽的说:“转过去趴好!”
蓁佑冰哼哼一声,还不是被她吵醒的,没跟她计较,还好心帮她,居然不领情,真是矫情!
蓁佑冰却没看到,步筝裳微红的耳根,这人好不知羞耻,居然在她面前露胸!无耻无耻无耻!
帮她换好纱布,步筝裳就不再管了,“自己出去吃饭!”
“哎,你就不能帮我端进来嘛,我这样多不方便!”
步筝裳才不管:“爱吃不吃!”
“你!”,蓁佑冰气急,这人怎么这样!昨晚还温温柔柔,像变了个人,果然都是假象!跟精分似的!哎,不对呀,蓁佑冰猛然想起,什么跟精分似的,步筝裳可不就是个精分嘛!但模式似乎和传说中的不同?那就勉勉强强原谅她吧。
一锅清水煮红薯,众人抢着吃。步筝裳拿起一个剥皮,尝了尝,什么味道也没有,有这么好吃吗?难道她的厨艺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就是随便一弄,都能俘虏别人的胃?果然,做什么事都是要看人品长相的!
偏偏蓁佑冰要提出反对意见:“昨天晚上你们还吃什么鸡肉牛肉,怎么今天我来了就吃这个,白水煮红薯?这也太简陋了,该不会是故意针对我吧?”她侧头面向步筝裳,想要她一个回答。
步筝裳被她看得微微有些不自在,她的确答应了给她做菜,随后又恼羞成怒,大家都喜欢吃,怎么就你挑剔?
“那你把肉拿出来呀!鸡肉牛肉都没有,丧尸肉吃不吃?”
“你!你居然恶心我!”蓁佑冰愤怒的瞪她,但转念一想,也不全是步筝裳的错,的确没食材了,而且她还是她的救命恩人,不应如此无礼,“不做就不做嘛。”她无力的嘟囔道。
王正义看着这一场反转剧,咬了一大口红薯,口齿不清的说道:“女人啦,嗤嗤~”